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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舔丝绒》第一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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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吃过惠特斯特布尔[1]的牡蛎吗?如果吃过,你一定不会忘记。肯特郡的海岸线造就了惠特斯特布尔的牡蛎——全英格兰最大最多汁的牡蛎,那口感真是妙不可言。没错,惠特斯特布尔的牡蛎非常出名。以味蕾发达著称的法国人经常穿越海峡来吃牡蛎,它们还被装在加冰的木桶里,运往汉堡和柏林的餐桌。我听说,连国王也和凯佩尔夫人[2]一起专程到惠特斯特布尔的私人酒店吃牡蛎大餐。还有已故女王[3]——(据传言)直到去世前,她每天都要吃一颗惠特斯特布尔的牡蛎。

你去过惠特斯特布尔,见过那里的牡蛎餐馆吗?我父亲开了一家牡蛎餐馆,我就是在那里长大的。你记得主干道和港口之间那栋狭长的房子吗?它饱经风雨洗礼,墙体的蓝色油漆已经剥落。你记得房子门口挂着的那块旧招牌吗?上面写着“阿斯特利的牡蛎餐馆,肯特第一”。或许,你还曾推开那扇门,走进那昏暗、低矮却香气扑鼻的房间。你能记起那铺着方格桌布的餐桌吗?那桌上放着一块小黑板,用粉笔写着菜谱,桌上还有一盏酒精灯,一块正在融化的黄油。

为你服务的是不是一个脸颊绯红、举止活泼的鬈发女孩?那就是我姐姐,艾丽斯。或者是个高大的驼背男人,系着一条雪白的围裙,在脖子那里打了个结,一直垂到靴子上。那是我父亲。你见过那开开合合的厨房门后,站着一个皱着眉头的女人吗?她看着锅里冒泡的牡蛎汤升起团团蒸汽,或者烧烤架上的牡蛎滋滋作响。那是我母亲。

你是否还记得,在她身边有一个身材苗条、面色苍白、貌不惊人的女孩,把袖子卷到胳膊肘上面,任一缕柔顺却黯淡的头发垂在眼前,嘴里不停地哼唱着街头的歌曲,或者音乐厅里的旋律。

那就是我。

就像民谣里的茉莉·梦露[4]那样,因为我父母是鱼贩,所以我也是。我父母开餐馆,住在餐馆上面的屋子里。因此我从小就是个卖牡蛎的女孩,是在各种各样的鱼腥味里泡大的。我人生中迈出的头几个步子,就是在一桶桶加了冰块的牡蛎之间。我还没学会用粉笔在黑板上写字,就学会了怎么用刀子剜牡蛎肉。当我还坐在老师的膝盖上背字母表的时候,就能说出牡蛎餐馆厨房里的东西——哪怕蒙着眼睛,我也能把鱼给分拣出来,还能说出它们的种类。惠特斯特布尔就是我的整个世界,阿斯特利的客厅是我的王国,而牡蛎分泌的汁液则是我的魔法。母亲告诉我,我是他们从牡蛎壳里捡到的,一个贪婪的顾客差点把我当午餐吃掉。尽管我很快就不再相信这个故事了,但在十八岁以前,我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对牡蛎的感情,也从来没有离开父亲的厨房去寻找事业或者爱情。

哪怕以惠特斯特布尔的标准来看,我的生活也挺不寻常的,不过我们的日子并不令人厌倦,也并不十分辛苦。我们每天七点钟开始干活,十二个小时以后收工,在这段时间内我干的都是同一件事。母亲做饭时,父亲和姐姐上菜,我就坐在牡蛎桶旁边的那张高脚凳上清洗牡蛎或者磨刀。有的顾客喜欢生吃牡蛎,这样的话最好办,我只需要从木桶里拣出一打牡蛎,洗掉里面的海水,加上一片欧芹或水芹一起摆在盘子上就行。还有人喜欢吃炖的,炒的,烤的,加上奶油烤的,或做成馅饼的,那我的工作就复杂了。我得把牡蛎一个个打开,清洗干净,和新鲜的开胃菜一起放进妈妈的锅里,牡蛎的汁液一点都不能洒出来,更不能弄脏。由于一个晚餐碟可以装一打牡蛎,由于牡蛎茶很便宜,所以我们的餐厅也很忙碌,很快就会坐满五十个人,你可以算出我每天要处理多少个牡蛎,或许也可以想象,我们每天晚上关门的时候,我那泡在盐水里的手指有多酸多红。即使现在,二十多年过去了,我早就放下了牡蛎刀,永远退出了父亲的厨房,但每次看到鱼贩的木桶,或者听到牡蛎商人的呼叫,我的手腕和指关节都会隐隐作痛。有时我甚至觉得,我的大拇指指甲盖和手掌的缝隙之间还能闻到牡蛎汁水和海水的味道。

我刚才说,小时候我的生活里除了牡蛎就没别的,但也不完全是这样。和其他在小镇上古老的大家庭里长大的女孩一样,我也有朋友和表兄妹。我有个姐姐艾丽斯,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同住一间房,同睡一张床,她知道我所有的秘密,也把自己的秘密都告诉我。在某种意义上,我甚至有个男朋友——这个男孩叫弗雷德,他与我舅舅乔和哥哥戴维在惠特斯特布尔的海湾开一艘渔船。

最后,我还有个爱好——去音乐厅——你或许可以将其称为一种狂热。确切地说,我是喜欢音乐厅里的歌曲。如果你去过惠特斯特布尔,就会知道这是一种多么不合时宜的狂热,因为我们镇上既没有音乐厅,也没有剧场,只有一盏孤独的油灯伫立在坎伯兰公爵酒店门口,游吟诗人偶尔会在那里吟唱,八月份还会有个演木偶剧的人在这里搭棚子。不过从惠特斯特布尔去坎特伯雷只要坐十五分钟的火车就到了,那里有个音乐厅,叫坎特伯雷游艺宫,里面的一场演出有三小时之久,票价六便士,据说是全肯特郡最好看的。

那个游艺宫很小,我猜,甚至算得上简陋,但是在我的记忆里——我还是以一个牡蛎女孩的眼光来看它——我看到墙上挂的镜子,观众席上深红的坐垫,幕布上方镀了金的石膏丘比特像。像我们的牡蛎餐馆一样,它也有着自己独特的气味,那是木材、油漆和啤酒的味道,是汽油、香烟和头油混合的味道。现在我知道了,无论哪儿的音乐厅都是这股味道。我小时候没缘由地爱着这种味道。后来我听剧院的经理和艺人们说,这是笑声和掌声的气味。再后来,我明白这味道的实质并不是快乐,而是悲伤。

不过,这些只是我故事的开头。

我比大多数女孩更熟悉坎特伯雷宫的颜色和气味。至少在我十八岁那年,在父亲家里的最后一个夏天,我是这么认为的。因为艾丽斯有个在那里工作的男朋友,名叫托尼·里夫斯,他经常让我们免费去看表演,或者给我们弄些低价票。游艺宫的经理叫特里基·里夫斯,是个名人,因此他的侄子托尼对艾丽斯来说也颇具魅力。一开始我们的父母并不信任托尼,认为在剧场工作的他有些“轻浮”——他成天在耳朵后面夹着香烟,油腔滑调地说着合约、伦敦和香槟的事。但相处久了没有人会不喜欢托尼,因为他是那么的心胸宽广、随和善良。就像其他追求我姐姐的人那样,托尼仰慕她,因此对我们每个人都很好。

每个周六的晚上,我都和艾丽斯去看坎特伯雷宫最流行的表演,我们把裙子塞在座位下面,跟着合唱团唱着欢快的歌曲。和其他观众一样,我们也有自己的喜好。遇到最喜欢的节目,我们边看边叫,求歌手演唱一遍又一遍,直到她嗓音嘶哑,而她——通常是我和艾丽斯最爱的女歌手——再也唱不出来了,只能微笑着鞠躬行礼。

演出结束时,我们向坐在售票亭后面那个小办公室里的托尼致谢,嘴里哼着舞台上的旋律。我们在开往惠特斯特布尔的火车上哼着方才演出中的歌曲和一些别的歌,快快乐乐地回家去。当我们上床睡觉时,我们对着一片漆黑唱着歌,在梦中还打着节拍。第二天醒来,我们还哼着歌。我们干活的时候也带着一点音乐厅的时髦劲儿——晚餐时分,艾丽斯一边上菜一边哼着小调,客人们听了不禁莞尔;而我,坐在高脚凳上和卤水碗前,对着清洗干净的牡蛎肉唱歌。母亲说我也该亲自登台表演。

不过她说着就笑了,于是我也笑起来。我所见过的那些舞台灯光下的女孩,那些唱着我喜爱的歌曲的女孩,都不是我这样的。她们更像我姐姐:樱桃小嘴,一头鬈发垂落香肩,她们胸脯高耸,手脚纤细优美,像酒瓶一样凹凸有致。而我又高又瘦,胸脯扁平,头发也没有光泽,眼睛是浅褐色的,泛着些许游移不定的蓝。我的皮肤十分平滑光泽,牙齿也很白,不过这些特征并不起眼,至少对我们家而言。我们成日浸润在卤水的蒸气之中,因而全都像乌贼一样洁白无瑕。

对,像艾丽斯那样的女孩,注定要穿着绫罗绸缎,站在被丘比特环绕的镀金舞台之上;而我这样的,就要坐在昏暗的楼座里,默默注视着她们。

至少我当时是这么认为的。

上面说的那些——平日里剜牡蛎、洗牡蛎、做牡蛎、端牡蛎,以及周六晚上去音乐厅,是我少女时代印象比较深刻的记忆。当然,这些只是冬日里的活动。从五月到八月,渔船放下了风帆,要不就是出海去捕捞别的东西了,于是整个英格兰的牡蛎店都不得不更换菜单或者歇业。虽然父亲店里的生意从八月到第二年春天都很好,但还没有好到可以让他一整个夏天都关门去度假。不过,正如许多惠特斯特布尔靠海吃饭的家庭,在比较暖和的月份,我们手上的活儿也明显轻了下来,进入一种更缓慢、放松而愉快的节奏。餐馆没那么忙了。这几个月我们卖螃蟹、比目鱼和鲱鱼。我们敞开窗子,让厨房的门也大开着,再也不用像冬天里那样被牡蛎锅的蒸汽煮熟,也不会被牡蛎桶里的冰块冻得手指发麻,而是沐浴着清风,聆听风帆和滑轮的声响从惠特斯特布尔的海湾上传来。

我十八岁那年的夏天很暖和,且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热。父亲在海滩上扎了一个卖贝类和海螺的摊子,一连出摊好几天,把店面留给母亲照管。我和艾丽斯便可以每天晚上随心所欲地去坎特伯雷宫了。但是就像七月里没人想在我们那闷热的小店吃炸鱼、喝龙虾汤一样,我们一想到要戴着礼帽和手套坐在特里基·里夫斯那不透风的音乐厅里,就觉得热得喘不过气,因此意兴阑珊。

你或许不知道,鱼贩这个职业与音乐厅的经理有些共同之处。父亲换了一批新货来满足食客被高温麻痹的味蕾,特里基也是如此。他遣散了半数演员,并从查塔姆、马盖特和多佛的音乐厅请来了一批新艺人。最明智的是,他和一个真正的明星签了一周的合同——来自伦敦的格利·萨瑟兰,这家伙是这个行当里最好的喜剧歌星,哪怕是在肯特郡最热的夏天也能保证满场满座。

艾丽斯和我去音乐厅看了格利·萨瑟兰的首演。那时我们和售票亭里的女士约好,我们到了就朝她点头笑一笑,然后慢慢走过她的窗口,在音乐厅里任选我们喜欢的座位。通常我们会在顶层楼座里选。我从来都不明白池座为什么那么吸引人,在我看来,坐在舞台下面挺不自然的,透过脚灯模糊的烟雾,视平线所及刚好是演员的脚。前排楼座看得更清楚,但我觉得顶层楼座最好,尽管离舞台最远。我和艾丽斯最喜欢的座位在顶层楼座第一排的正中间。坐在这里,你会感觉到自己不仅仅是在看演出,而且身处剧院这个空间里:你能看到整个舞台的形状和座位的分布,你会惊讶于邻座的表情,然后意识到你的表情也是一样的——都被脚灯照得奇光异彩,他们咧着嘴笑,嘴唇看上去湿漉漉的,就像滑稽剧里的魔鬼。

当然,格利·萨瑟兰演出开幕的那个夜晚,坎特伯雷宫热得跟地狱一样,我和艾丽斯斜靠在楼座的围栏上看下面的观众。一阵混合着烟味和汗味的空气飘上来,呛得我们头晕。按照托尼的叔叔的计算,剧场几乎坐满了,却出奇地安静。人们若非轻声细语,就是一言不发。当你从顶层楼座朝前排楼座和池座看去时,只能看见台下的帽檐和台上的演出。直到乐团奏响了序章,剧场的灯光暗了下来,人们还在鼓掌。不过掌声轻了下来,人们坐得更直了。疲惫的安静变成了沉默的期待。

这个游艺宫是个老式的音乐厅,正如许多1880年代的音乐厅一样,这里也有个主持人。当然,就是特里基自己。他坐在前排座位和乐池之间的一张桌子上介绍演出,在观众太过吵闹的时候维持秩序,或者让我们祝女王陛下健康。他戴着一顶礼帽,拿着一个木槌——我从来没见过不拿木槌的主持人——还有一杯黑啤。他的桌子上点着一根蜡烛:只要台上有艺人,这根蜡烛就亮着,中场休息时和演出结束后才熄灭。

特里基相貌平平,但嗓音动听,就像竖笛一样流畅而有穿透力,令人享受。萨瑟兰的首演之夜,他请我们去看演出,并保证这将是一个我们永远不会忘记的夜晚。肺准备好了吗?他问。我们必须准备好深吸一口气!手和脚呢?我们必须准备好鼓掌又跺脚!身子呢?会被一分为二!眼泪呢?得流好几桶。眼睛呢—

“准备好大开眼界吧!乐队,准备。灯光,准备。”他用木槌敲了敲桌子,噼啪一声,蜡烛就亮了,“我们为您带来神奇的、动听的、非常非常欢快的,”他又敲了一下桌子,“兰德尔!”

幕布颤动了一下,然后升了起来。舞台以大海为背景,地板上撒了真的沙。台上有四个欢快的演员,穿着节日的装束在散步。两位女士打着阳伞,一个黝黑,一个白皙;还有两位绅士,其中一个背着一把尤克里里琴。他们在唱《海边的女孩都很可爱》,唱得很不错。然后弹尤克里里琴的乐手来了一段独奏,女士们提起裙子在沙子上跳起了舞。这首歌作为开场表演还是很不错的。我们鼓起掌来,特里基诚挚地表示感谢。

接下来是一位喜剧演员,然后是个读心术师——一位身着晚装,戴着手套的女人站在台上,被蒙上了眼。她的丈夫在观众席中走动,拿着一块石板请他们用粉笔写下数字和姓名让她猜。

“想象这个数字像红色的火焰一样在空气中流动,”这个男人的话令人印象深刻,“然后通过眉毛钻进了我妻子的大脑。”我们皱起眉头朝舞台看去,这位女士摇晃了一下,然后把手放在太阳穴上。

“这股力量,”她说,“今晚非常强烈。啊,我能感觉到它在燃烧!”

然后是杂技团——三个穿着闪亮服装的男人表演钻火圈、叠罗汉,在演出的高潮,他们形成了一个人环,随着乐团的演奏在舞台上滚动。我们鼓着掌,但是这天看杂技太热了,台下一直有人在窃窃私语,跑堂的小男孩们被叫去买酒,在一排排热闹的座椅之间跑来跑去,在人们的脑袋和帽子之间穿梭,把人们递给他的酒瓶、玻璃杯和马克杯灌满,然后送还到座位上。我看着艾丽斯,她把帽子摘下来当扇子扇着,脸颊通红。我也把帽子放在背后,靠在围栏上,双手托腮,闭上眼睛。我听见特里基站了起来,敲着木槌喊着安静。

“女士们先生们,”他大声说,“现在请你们看个有意思的。优雅又高级的风格。如果你们的酒杯里有香槟——”人群中发出了嘲讽的欢呼——“举杯吧。如果你杯子里是啤酒——为什么?啤酒不也有气泡吗?也举起来!最重要的是,准备好尖叫吧,我给你们从多佛的凤凰剧院请来了一位肯特的万人迷,来自费弗沙姆的男装丽人……姬蒂——”他敲了一下木槌,“巴特勒小姐!”

人群中爆发出了一阵掌声和几声口哨。乐队奏起欢快的旋律,我听到幕布掀起的声音,然后不情愿地睁开了眼睛,接着越睁越大,抬起了头。我完全忘记了炎热和疲惫。舞台上没有任何背景,只有一束玫瑰色的光,舞台中心有一个女孩,一个让人不可思议的女孩——我一看就知道了!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女孩。

当然,我们这个游艺宫以前也有过女扮男装的演员,但在1888年的乡下音乐厅里,这种表演跟今天的并不一样。当内莉·鲍尔[5]六个月前给我们唱《最后一个花花公子》的时候,她穿着紧身裤,就像戴着礼帽、拿着手杖的芭蕾舞演员那样假装男孩子气。姬蒂·巴特勒没有穿紧身裤或者带亮片的衣服。她就像特里基说的那样,全然是伦敦西区的风格。她穿着一套剪裁得体的男士西服,袖口和前襟镶着闪亮的丝绸。翻领上别着一朵玫瑰,前袋里插着一副淡紫色的手套。她背心下面穿的是雪白笔挺的衬衫,立领有两英寸高。她的领口系着一个白色蝴蝶结,头上戴着一顶礼帽。当她脱帽向观众致敬,愉快地说“哈喽”时,可以看到她剪得帅气利落的短发。

我想,她的头发是最吸引我的地方。我以前见过的头发剪得像她这么短的女人,不是在医院里待过就是坐过牢,不然就是疯子。她们不可能像姬蒂·巴特勒这样。她的发型和头形相得益彰,就像一顶由心灵手巧的制帽师专门为她缝制的小帽子。她头发的颜色可以说是棕色的,但是棕色这个词太平淡了。这样的棕色值得你为它歌唱——应该说是栗色,或是赤褐色。或许,接近巧克力的颜色——巧克力没有光泽,而她的头发像塔夫绸一样闪亮,遮住了太阳穴,刚刚盖过耳朵。当她转过头,戴上帽子的时候,我看到她的领口和头发之间露出一块光洁的脖颈——在那个闷热的音乐厅里,我竟然打了个寒战。

我觉得她看起来像个漂亮的小伙子,她有一张完美的鹅蛋脸,眼睛很大,睫毛很浓,玫瑰色的嘴唇红润而饱满。她的身材也像男孩一样修长,但更圆润,虽然并不算丰满,但无疑可以看到胸部、腹部和臀部的曲线,这是真正的男孩没有的。但是她走路像男孩一样大摇大摆,站立时两脚分得很开,满不在乎地把手伸进裤兜里,骄傲地扬着头,站在舞台前方;当她唱起歌来,声音也像个男孩,悦耳,但特别真挚。

她的魅力让这个闷热的音乐厅都为之着迷,我和我周围的人都站起来了,用闪亮的眼睛凝视着她。她的演唱曲目选得很好,比如《喝吧,小伙子们!》《情人与妻子们》。这些被G.H.麦克德莫特[6]唱红了的歌我们也都会唱——原本是男人唱的歌,从一个系领结、穿裤子的女孩口中唱出来,真是格外叫人激动。在演唱间隙,她神气活现地用亲切的口吻和观众们说话,并向主持人桌上的特里基·里夫斯交代什么事情。她说话的声音就像她的歌声一样活泼而有力,听起来美妙而温暖。她的口音有时听起来像音乐厅里的伦敦腔,有时是优雅的剧院腔,有时则是纯正的肯特口音。

按照惯例,她的演出持续了十五分钟左右,但是观众热烈鼓掌,又把她叫回舞台两次。她的最后一首歌很温柔,唱的是玫瑰和失散的恋人。她一边唱一边把帽子摘下放在身后,然后从翻领上拿下那朵玫瑰放在脸颊旁边,似乎在低声啜泣。观众席中发出了一阵同情的叹息,人们咬着嘴唇,听着她男孩子气的声音突然变得温柔。

然而,她立刻透过指缝向上看,我们发现她根本没有哭,而是在笑,然后她调皮地眨着眼睛,非常灵巧地重新回到舞台前面,朝前排最漂亮的女孩看去。找到这个女孩以后,她扬起手臂,这朵玫瑰便飞过闪烁的脚灯和乐池,降落在女孩的膝上。

我们都为她疯狂。我们叫着,跺着脚,她扬起帽子向我们致意,然后离开了舞台。我们叫她的名字,但是她没再返场。帷幕落下,乐团开始演奏,特里基拿木槌在桌上敲了一下,熄灭蜡烛,幕间休息开始。

我朝下面的观众席看去,想找到那个接到花朵的女孩。那时,我简直想不到还有比从姬蒂·巴特勒手中收到一朵玫瑰更美妙的事情了。

那天晚上,我和其他人一样,是去游艺宫看格利·萨瑟兰的,但是当他最终出现时——他用一块巨大的圆点手帕擦着眉毛,抱怨着坎特伯雷的炎热,用他的诙谐歌曲和鬼脸让观众们大笑不止——我发现自己完全没心情看他。我只希望巴特勒小姐能够再度大踏步回归舞台,用她那优雅而傲慢的目光凝视我们,给我们唱一首关于香槟的歌。这个想法让我坐立不安。最后,和其他人一样被格利的鬼脸逗得哈哈大笑的艾丽斯贴着我的耳朵说:“你是怎么了?”

“太热了,”我说,“我要到楼下去。”于是我慢慢走进空旷的大厅,留她一个人看完了演出。我站在大厅里,脸颊贴着门上冰凉的玻璃,把巴特勒小姐的《情人与妻子们》唱给自己听。

音乐厅里传来了人们的欢呼和跺脚声,意味着格利的演出结束了。过了一会儿,艾丽斯出现了,依然拿着她的帽子扇着,她的鬈发都汗湿了,黏在粉红色的脸颊上。她朝我眨了眨眼:“咱们去找托尼。”我跟着她来到托尼的小屋,懒洋洋地坐在他桌旁的椅子上,而他把手环绕在她的腰间。我们聊了萨瑟兰先生和他的圆点手帕,然后托尼说:“你们觉得姬蒂·巴特勒怎么样?她是不是很有魅力?如果她能像今晚这样让观众发狂,我敢说叔叔会和她签约到圣诞节。”

这时我不再乱动了。“她的演出是我看过的最好的,”我说,“不管是在这儿还是其他什么地方!特里基如果放她走就是傻子——你告诉他这是我说的。”托尼笑了,说他一定会帮我带话;但是他说这话的时候,我看见他在朝艾丽斯眨眼,轻佻而亲昵地看着她可爱的脸。我把眼睛挪开,叹了口气,非常坦率地说,“哦,我真想再次看到巴特勒小姐!”

“看得到,”艾丽斯说,“周六。”我们打算周六来游艺宫——父亲、母亲、戴维、弗雷德,每个人周六晚上都会来。我扯了扯手套。

“我知道,”我说,“但是周六好像太遥远了。”

托尼又笑了。“好了,南,谁说你得等那么久?如果你想来,你明天晚上就能来。哪天晚上来都行,只要和我说一声。如果顶层楼座没有空位了,我们就安排你坐在舞台侧面的包厢里,这样你就可以把巴特勒小姐看个够了!”

我敢肯定他这么说是为了讨我姐姐欢心,但奇怪的是,他的话让我一阵心悸。我说:“哦,托尼,你说的是真的吗?”

“当然了。”

“真的能坐在包厢里看?”

“为什么不呢?悄悄告诉你,只有伍德一家和普拉西家会买包厢的票。你就坐在包厢里,让观众都能看到你,让他们觉得自己很卑微。”

“这会让南希觉得自己很了不起,”艾丽斯说,“我们都没有这个待遇。”然后她笑了,托尼紧紧搂住她的腰,侧过身去吻她。

我猜,对于城里的女孩来说,独自一人去音乐厅是件了不得的事情。不过惠特斯特布尔的人对此就没那么当回事。当我说起第二天还要去游艺宫的时候,母亲只是皱了皱眉,轻轻咂了咂嘴。艾丽斯笑着说我疯了:她说她不会跟我去那闷热熏人的地方坐一晚上,就为了看一个穿裤子的女孩——距我们上次听她唱歌看她表演还不到一天。

她毫不在意的样子令我吃惊,不过一想到能独自一人把巴特勒小姐看个够,我还是窃喜不已。托尼保证我可以坐在包厢里,我简直激动坏了。头一天晚上去剧院的时候我穿的是一条很普通的裙子,然而现在,我穿上了星期天才会穿的衣服,通常我和弗雷迪[7]出去散步的时候才会穿这件。这一天在餐馆里真是太漫长了,父亲六点钟时让我们关门。当我穿好衣服下楼的时候,戴维在朝我吹口哨。去坎特伯雷的路上,也有一两个男孩试图吸引我的注意。不过我很清楚,我要远离他们,至少在这个晚上。到游艺宫以后,我像以往一样对售票亭里的女孩点了点头,不过这次我把最爱的顶层楼座留给了别人,自己朝舞台侧面那个有镀金把手、红色椅垫的豪华座椅走去。因为包厢暴露在观众面前,在这个躁动不安的大厅里总有人对你投来或懒散,或好奇,或嫉妒的目光,让人有些紧张。我就坐在那儿,听欢快的兰德尔组合唱了和昨天一样的歌,喜剧演员讲了一样的笑话,看蒙着眼的读心术师在台上踉踉跄跄,看杂技演员的空中飞人。

然后,特里基再次让大家欢迎我们肯特的明星……我屏住了呼吸。

这一次,当她向观众打招呼时,人群对她报以热烈而友好的欢呼。我心想,人们应该听说了她演得很好。当然,我看她的角度是斜着的,感觉有点奇怪。不过当她像之前那样走到舞台前的时候,步子似乎更加轻快了,仿佛观众的崇拜给她插上了翅膀。我的身子前倾,双手抓着我还不太熟悉的天鹅绒座椅。音乐厅的包厢离舞台很近,她唱歌的时候,离我只有不到二十英尺的距离。我可以清楚地看见她的服装——她系在背心纽扣上的表链,还有袖口的银链——这些细节在顶层楼座上是看不清的。

她的样子也更清晰了。她的耳朵很小,没有打耳洞。我发现她的嘴唇并非天生就是玫瑰色,而是被脚灯渲染的。她的牙齿雪白,眼睛是巧克力般的棕色,就像她的头发一样。

因为我知道她会演什么,感觉表演好像一下子就结束了——我只顾着看她了,没注意听她唱歌。她又被叫回台上,返场了两次,然后以那首伤感的情歌和抛玫瑰结束。这次我看见谁接到玫瑰了——第三排的一个女孩,戴着一顶羽毛装饰的草帽,穿着一条露肩的短袖黄绸裙子。我以前没见过这个漂亮姑娘,但是立刻就鄙视起她了!

我回过头去看姬蒂·巴特勒。她扬起帽子,最后一次向四周的观众行礼。看我这里,看我!我在脑海中拼写着深红色的字母,像读心术师的丈夫说的那样,想把它如烙印般传输进她的额头。往我这边看啊!

她转过头来,朝我这边扫了一眼,似乎只是发现昨晚空着的包厢里坐了个人,然后她被落下的红色帷幕所遮盖,消失不见了。

特里基熄灭了蜡烛。

“那个,”当我走进客厅的时候——是我们家的客厅,而不是楼下的牡蛎餐馆——艾丽斯问我,“姬蒂·巴特勒今晚怎么样?”

“我猜和昨晚一样吧。”父亲说。

“完全不是,”我一边摘下手套一边说,“哦,她今天演得更好。”

“更好!我的天!如果一直保持下去,到周六该演得多好啊!”

艾丽斯盯着我,嘴角抽动了一下,问我:“你觉得你还能等到那时候吗,南希?”

“可以,”我装作不在意地说,“不过我也不确定是不是要等到那时候,”我转过身对在壁炉前缝补的母亲轻声说,“你不介意我明天晚上还去吧?”

“还去?”每个人都惊讶地问。我只看了看母亲。她抬起头,有点疑惑地皱了皱眉。

“我倒也没理由反对,”她慢慢地说,“不过你真的要这么大老远跑去再看一次吗……而且就你一个人。你不能让弗雷德带你去?”

弗雷德是我最不想与之同行去看姬蒂·巴特勒小姐的人。“哦,他不会喜欢这种表演的!不,我会一个人去。”我十分肯定地说,仿佛每晚去游艺宫是一件例行公事,而我慷慨地决定尽量不给任何人添麻烦。

尴尬的沉默再次出现了。然后父亲说:“你真是个奇怪的小家伙,南希。这天热得人都要晒化了,你还大老远跑去坎特伯雷——去了还不看一眼格利·萨瑟兰!”然后每个人都笑了,沉默被别的话题所取代。

然而,当我第三次从游艺宫回来,羞涩地宣布我还要去第四次、第五次的时候,大家更吃惊了,不过也更觉得好玩了。那天乔叔叔来看我们,他正小心地把啤酒从酒瓶里倒进玻璃杯,听到我们在笑,便抬起头。

“什么事这么好笑啊?”他问。

“南希在游艺宫被那个姬蒂·巴特勒迷倒了,”戴维说,“想想看,乔叔叔——被一个女扮男装的灌了迷魂汤!”

我说:“你闭嘴。”

母亲严厉地看着我,“请你闭嘴,女士。”

乔叔叔抿了一口啤酒,舔了舔胡须上的泡沫。“姬蒂·巴特勒?”他说,“她就是那个扮成小伙子的姑娘吧?”他做了个鬼脸说,“噗,南希,真汉子不能满足你了吗?”

父亲靠近他说:“嗯,我们听说她迷上的是姬蒂·巴特勒,如果你问我的话,”他揉了揉鼻子,“我想她是看上乐池里面的哪个小伙子了。”

“啊,”乔叔叔意味深长地说,“那么我们希望可怜的弗雷德里克[8]不要知道吧……”

于是每个人都看着我,我的脸红了——我猜这更证实了父亲的话。戴维不屑地哼了一声,母亲刚才还皱着眉头,现在露出微笑。我就随她——就随他们这么想吧。我什么也没说,很快,他们就换了话题。

我可以用沉默来骗过我的父母和哥哥,然而什么秘密都瞒不过我姐姐艾丽斯。

“你是在游艺宫看上了个小伙子?”当四下安静,家人都休息了以后,艾丽斯问我。

“当然不是了。”我轻声说。

“那么,你就是去看巴特勒小姐?”

“对。”

我们都陷入了沉默,只有远处模糊的车马声从大路传来,还有更模糊的,海湾里海浪拍打鹅卵石的声音。我们熄灭了蜡烛,但是没有关窗户,让它大开着。我在星光下看到艾丽斯睁着眼睛。她看着我,表情模棱两可,似乎一半是好笑,一半是反感。

“你对她可真是热衷啊,是不是?”她说。

我把目光移开,没有立刻回答她。最后当我开口时,我不是对她说的,而是对着黑暗倾诉。

“我看见她的时候,”我说,“就像——我不知道是像什么。就像我以前什么都没有看过。我好像被填满了,就像倒满了葡萄酒的酒杯。在她之前的演出都变得不值一提——简直如同尘埃。然后她走在舞台上——她太美了,她的衣服那么好看,她的声音那么甜美……她能瞬间让我又哭又笑。她让我这里疼。”我把手放在胸前,放在肋骨上,“我以前从来没见过她这样的女孩。我从来不知道有这样的女孩……”我的声音变成了颤抖的低语,然后我再也说不出来了。

又是一阵沉默。我睁开眼,看着艾丽斯,立刻发现自己不该说那些话。我对她也该像对其他人一样沉默而狡黠。她脸上的表情一点也不暧昧了——她的目光里混合着震惊、紧张、尴尬,或者是羞耻。我说得太多了。我感觉到自己对姬蒂·巴特勒的仰慕在我体内点亮了一道光束,而我的口无遮拦又让这道光照进了这昏暗的屋子,点亮了一切。

我说得太多了——不过事情就是如此,要么说,要么什么都不说。

艾丽斯看了我一会儿,睫毛扇动。她没有说话,只是转过身去,面对着墙。

那一周一直很热。毒辣的太阳把游客带到了惠特斯特布尔,带到了我们的饭店,但是高温让他们食欲不振。他们现在经常过来喝茶或者柠檬水,吃比目鱼和鲭鱼。我会留母亲和艾丽斯在店里,跑去海滩上一待就是几小时,挖贝壳、蟹肉和螺肉等常见的海鲜,在父亲的小摊上卖。在小吃摊上当服务员还是蛮新鲜的,但是站在太阳下面太辛苦了,醋汁从你手腕流到手肘,眼睛都被熏得酸疼。每在那里干一个下午,父亲会多给我半个克朗。我买了一顶帽子,用一条淡紫色的缎带系起来,把剩下的钱攒起来,打算攒够了以后去买一张往返坎特伯雷的火车季票。

那个星期我每天晚上都去看演出——正如托尼所说,坐在普拉西一家旁边——盯着姬蒂·巴特勒唱歌,从来不会看腻。每一次踏进我的深红色小包厢都美妙极了,可以看到成排的脸,舞台的金顶,天鹅绒的幕布和流苏,还有蒙尘的地板上一排排的脚灯——我一直觉得它们像打开的海扇贝的壳——然后很快我就会看到姬蒂昂首阔步地走来,挥舞着帽子……哦!当她在舞台上站定,一阵喜悦迅速席卷了我,强烈到我得屏住呼吸去感受它,并且昏眩起来。

我独自去看的时候就是这样,但周六就大不一样了。当然,按照计划,我的家人也来了。

我们一共有十二个人,到剧场坐下时就更多了,因为在火车上和售票亭都遇到了朋友和邻居,他们也加入了我们这个欢乐的队伍。剧院里没有足够的位置让我们坐成一横排,我们便三四个一组分散坐下,于是当有人问起我们是否要吃樱桃,母亲是否带了香水,米莉森特为什么没有带吉姆过来,就必须顺着顶层楼座大声传话或者低声耳语,从表姐到表弟,从姑妈到姐姐,再到叔叔到朋友,把一排的人都打扰一遍。

至少我是这么想的。我坐在弗雷德和艾丽斯中间,艾丽斯左边是戴维和他的女朋友罗达,后面是我父母。剧院里面很拥挤,也依旧闷热——尽管比之前那个闷热的周一晚上凉快一点了,但是我一个人在包厢里面坐了一周,吹着从舞台上升起的凉气,因而此时感觉比别人更热。弗雷德不是握着我的手,就是亲吻我的脸颊,这让我难以忍受,仿佛这不是爱抚,而是一阵阵蒸汽。甚至连艾丽斯的袖子碰到我的胳膊,父亲和我们交流关于演出的意见时把脸贴近我的脖子带来的热气,都让我想要躲避,我不停出汗,在座位上扭动不安。

我就像是被迫在一群陌生人中间熬过这个晚上。我觉得他们从表演中找到的乐趣让人难以理解,近乎愚蠢——那些我不耐烦地看了许多遍的演出。当他们和让人发疯的兰德尔合唱团一起唱起来,被喜剧演员的笑话逗得哈哈大笑,或者大声尖叫、睁大眼睛盯着跌跌撞撞的读心术师,或者叫舞台上滚动的人环返场再来一圈的时候,我只能咬指甲。随着姬蒂·巴特勒的演目临近,我也越发躁动不安。我等不及她的登台,但又希望那时能一个人看她表演——独自坐在小包厢里,把身后的门关严——而不是坐在这群对她不以为然的人中间,他们还会觉得,我对姬蒂特有的热情,是多么古怪,多么不寻常。

他们听我唱了一千遍《情人与妻子们》,听我描述了她穿的衣服,她的头发和她的声音;我整整一个星期都在狂热地说服他们去看她,宣称她的演出精彩绝伦。然而现在他们都过来了,兴高采烈,漫不经心,大声喧哗,散发出阵阵热气——我鄙视他们。我简直无法忍受让他们看她,更糟糕的是,我觉得我不能忍受他们在我看她演出时看我。我再次感觉到体内出现了一盏灯或者一道光,我敢肯定当她登台时我会燃烧起来,就像火柴点燃蜡烛芯一样,发出金色的、炽热的、痛苦而耻辱的光。然后我的家人和男友会受到惊吓躲开。

当然,当她终于大步走向脚灯前时,这种事情并没有发生。我看到戴维朝我这边看过来,眨了眨眼,听到父亲说:“这就是那个女孩,终于出现了。”但是当我心中的火焰悄悄燃起那束光的时候,或许除了艾丽斯,并没有人看到。

然而,就像我惧怕的那样,那天晚上我觉得自己离巴特勒小姐很远。她的声音依然有力,她的脸庞可爱依旧,然而我习惯了聆听她唱歌间隙的喘气,捕捉灯光在她嘴唇上的光线,还有她的睫毛在擦了粉的脸颊上投下的影子。而此刻我觉得自己隔着一层窗户看她,要不就是我的耳朵被蜡堵上了。当她演完以后,我的家人欢呼起来,弗雷迪也跺着脚吹起口哨。戴维说:“如果她没有南希说的那么好,你们就用石头砸我吧!”然后他越过艾丽斯,对我眨了眨眼,补充说,“尽管没有好到让我想一周花一先令,每天晚上坐火车来看她!”我没有理会他。姬蒂·巴特勒返场了,并且已经从翻领上取下了玫瑰,但是知道家人喜欢她也没有给我带来安慰——真的,反倒让我觉得更难受了。我再次盯着灯光下的那个人影,十分痛苦地想,不管我有没有来,你都棒极了。即便没有我的崇拜,你也出色极了。我还不如在家里,把蟹肉装进纸卷里,那才是我!

尽管我如此想道,但一件十分奇特的事情发生了。她唱完了歌——该给漂亮的女孩抛玫瑰了。在此之后,她回到舞台,抬起头——我看到她朝,朝——我发誓——朝我平常坐的空椅子那里看去,然后低下头,继续行礼。如果我今晚还坐在那个包厢,她就会看到我了!如果我是坐在包厢里,而不是在这儿!

我看了看戴维和父亲,他们都在跺脚叫她再演下去,但是一会儿就不喊了,开始伸懒腰。我身边的弗雷迪仍在对着舞台笑。他的刘海贴在脑门上,嘴唇被黑黑的络腮胡覆盖住了,双颊红红的,上面有个青春痘。“她真是受欢迎啊!”他对我说,然后揉了揉眼睛,喊戴维要啤酒。坐在我后面的母亲问,那个穿晚礼服的女士是怎么蒙着眼还能看到数字的?

欢呼声平息下来,特里基的蜡烛熄灭了,煤气灯照得我们不停眨眼。姬蒂·巴特勒方才在寻找我——她抬头看我,但是找不到我了,因为我坐在陌生人之中。

第二天是周日,我在卖贝壳的小摊度过。晚上弗雷迪叫我去散步,我说我太累了。那天凉快了一点,但是到周一又热得要命。父亲回来了,一直待在餐馆里,我也一整天都在厨房里剖鱼和切片。我们一直工作到晚上七点,在店铺关门和坐火车去坎特伯雷之间,我刚好有足够的时间换衣服,穿上靴子,然后和父母、艾丽斯、戴维和罗达一起吃完仓促的晚餐。我知道他们觉得我又一次回到游艺宫简直不可思议;特别是罗达,觉得我的这种“迷恋”简直可笑。“你不介意她去吗,阿斯特利太太?”她说,“我母亲绝对不会让我一个人跑这么远,而且我比她还大两岁。不过,我猜南希是个稳重的姑娘。”我确实是个乖女孩,我母亲通常担心的是艾丽斯——俏皮的艾丽斯。不过罗达说话的时候,母亲看了看我,变得心事重重。我穿着周日的衣服,帽子上系着淡紫色的丝带,发辫上系着淡紫色的蝴蝶结,白色亚麻手套上也缝上了同样的丝带。我的靴子是黑色的,闪闪发亮。我还在两只耳朵后面喷上了一点艾丽斯的香水——纯玫瑰露,并用厨房的蓖麻油涂了睫毛。

母亲说:“南希,你真的觉得……”但是她说话时,壁炉架上的钟发出了“叮”的一声,已经七点一刻,我要误火车了。

我说:“再见!”在她来得及拦住我之前就跑了。

但我还是误了火车,不得不等待下一班。当我到游艺宫的时候,演出已经开始了。我坐下来,发现杂技团已经在舞台上翻跟头,他们身上的亮片闪闪发光,白色衣服的膝盖处已经粘上了灰尘。观众们在鼓掌,特里基站起来说话——他每天晚上都说同样的话,因此观众笑着跟他一起说——这么好的表演可不多见!——然后,好像这个部分是她必不可少的序曲,我抓住座椅,屏住呼吸,他挥起木槌,叫着姬蒂·巴特勒的名字。

她那天晚上唱得就像——我不能说像个天使,因为她的歌都是有关香槟晚餐、在伯灵顿拱廊商业街[9]散步之类的;或许,她像一个堕落天使——或是正在堕落的:她唱得像天堂的猎犬突然出现在身后,而地狱依旧遥远未知。我也跟着她一起唱——并不像其他观众那样大声而随意,我的声音很轻,几乎是悄悄的,仿佛低吟浅唱比放声高歌更能让她听到。

或许,她真的注意到我了。走上舞台后,她向我这边投来一瞥,仿佛想说,包厢里又有人了。此刻,当她走到脚灯前,我想我又看见她朝我看了。这个想法真是太妙了,每一次她扫视这个拥挤的音乐厅时,目光似乎都触及了我,并且比在别处停留得更久。我看到她离开了舞台,然后,我们的目光相遇了,接着她在观众的欢呼中返场。她唱了那首情歌,从翻领上摘下了那朵花,像我们期待的那样放在面前。但是唱完歌以后,她没有像以往那样在前排座椅寻找最俊俏的女孩,而是往左迈了一步,朝向我的包厢。接着她又迈了一步。很快她就到了舞台的角落,面对我站着。她离我那么近,我可以看到她领口纽扣的闪光,看到她喉间的脉搏在跳,看到她眼角的粉红色。她站在那里,就像一个小小的永恒。然后她举起胳膊,那朵花瞬间就在光束中朝我飞来,我举起颤抖的手接住了它。人群发出了一阵愉快的欢呼和大笑。她用更肯定的目光对视我那慌张的眼神,然后朝我微微鞠躬致意。接着她突然后退,朝音乐厅的观众挥手,离开了舞台。

我不知所措地坐在那里,看着手里的花。就在方才,它还如此靠近、贴近姬蒂·巴特勒的脸颊。我想把它在自己眼前举起,正当我想这么做时,音乐厅的嘈杂终于唤醒了我,让我看到周围观众向我投来的好奇而宽容的目光,他们朝我点头、轻笑或者眨眼。我脸红了,缩回包厢的阴影里。我背对着这些猎人一样的眼睛,把玫瑰花别在裙子的腰带上,然后戴上手套。从姬蒂·巴特勒小姐穿过舞台朝我走来的那一刻,我的心就开始怦怦跳,现在跳得更厉害了。但是当我离开包厢,走向拥挤的大厅和门前的马路时,我开始觉得雀跃、欢欣,想从心底笑出来。我得用手捂住嘴,才能不像个白痴那样一个人傻乐。

正当我要走到街上时,我听到有人在叫我。我转过身去,看到了托尼,他正穿过大厅,挥舞着胳膊跟我打招呼。有一个朋友出现,让我可以对他傻笑可真是好。我抓住了他的手,笑得像个猴子似的。

“嘿,嘿,”他来到我身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某人很高兴啊,我知道是为什么!我给女孩送玫瑰花的时候也没见过她们这么高兴啊。”我的脸又红了,用手捂住嘴不说话。托尼得意地笑。

“我是来给你传话的,”他说,“有人想见你。”我扬了扬眉毛,以为可能是艾丽斯或弗雷迪来找我了。托尼笑得更欢了。

“巴特勒小姐,”他说,“想跟你聊聊。”

我的笑容立刻消失了。“聊聊?”我说,“巴特勒小姐?和我?”

“没错。她问管布景的艾克,那位每天晚上都独自坐在包厢里的女孩是谁,艾克说那是我的一个朋友,让她问我。于是她就来问我,我告诉了她。现在她想见你。”

“为什么?哦,托尼,究竟是为什么啊?你都跟她说什么了?”我紧紧拽住他的胳膊。

“没什么,就是实话实说呗——”我扭着他的胳膊。真相太可怕了,我不想让她知道我的颤抖和低语,还有我心中的火焰。托尼把我的手从他的袖子上拿下来,然后抓住我的手,“就是告诉她你喜欢她,”他简洁地说,“你现在是过来还是?”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于是我什么也没说,让他带我离开了那扇大玻璃门,将凉爽的坎特伯雷夜色留在身后。我穿过了通向前排座椅的拱门,还有通向顶层楼座的阶梯,走向大厅角落里的一个隔间,门上用帘幔挡着,有一根绳子挂着一个摇摇晃晃的标牌:私人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