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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致产品:国民简明爆品实践指南》用最简单的方法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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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创业和创新,就回避不了创伤和创口,创业和创新本来就是失败率相当高的苦差事,但绝不能成为放弃的理由。在做判断的时候,没有人能够确定自己一定成功。360当初尝试“免费战略”,只是基于我们的价值观判断,觉得这是360应该走的路。我也不知道自己成功的机会有多大,当时的想法是先试试看,如果事实证明我们做错了,再花时间改回来就是。

所有的商业模式都是试出来的,重点在于试错的成本是否在你能够接受的范围内。我推崇无畏的探索精神,但这种无畏是有前提的,那就是要先进行微创新,切不可押上全部身家“赌一把大的”,这不是无畏,而是作死。古人说“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就是这个道理。

所谓探索,意指一步步探寻摸索,从产品角度说就是从微创新开始循序渐进,即使踏错一步也有挽回的空间。美国作家埃里克·莱斯曾在《精益创业》[1] 一书中分享了他的观点:用最简单的方法创新,用成本最低的方法创新。这种观点和我关于微创新的看法如出一辙。我向来认为对商业模式的探索,应该用比较简单的方式,先做一点小尝试,如果行不通就赶紧改,如果切实可行便可逐渐加大筹码。

在美国拉斯韦加斯的一家酒店,当顾客结完账离开时,门童会顺手递给顾客两瓶冰冻的矿泉水。对于酒店来说,这两瓶水的成本实属九牛一毛,却能给用户带来极佳的体验感——从这家酒店开车到最近的机场大概需要40分钟,中间几乎没有加油站和休息区,这就意味着沿途无法取得补给。要知道,拉斯韦加斯靠近沙漠,夏季经常出现35摄氏度以上的高温,顾客在前往机场的车程中无疑需要补充水分,此时这两瓶水正好派上用场。请注意一个细节:酒店送出这两瓶水的时间是顾客结账之后,严格意义上说,这两瓶水属于酒店的馈赠。设想一下,如果顾客下回再来“赌城”,会选择哪家酒店下榻?

鉴于行业的特殊性,无论是服务还是产品,一家酒店都很难在同行中脱颖而出,同业竞争极为激烈。拉斯韦加斯的这家酒店仅为三星级,在酒店林立的“赌城”并不具备明显的竞争优势,然而该酒店却从“送水”这个细节入手,为客户营造出一种温馨、周到的感受,从而吸引了大量的回头客。我认为这就是一种微创新。

很多人习惯将“微创新”和“颠覆式创新”对立看待,认为前者就是小打小闹,而后者就要敲锣打鼓。在我看来,二者其实是一回事。事实上,几乎所有的颠覆式创新一开始都是微创新,都是从一个微乎其微的点入手。

世界上最早的复印机是美国施乐公司发明的,这一时期的复印机是典型的面向企业的产品,体型巨大,设置在专门的房间由专人维护。后来,佳能公司缩小了复印机的体积,研发出世界上第一台台式复印机。和大型复印机相比,佳能的台式复印机有着无数的缺点,比如复印不清、浪费纸张等,但其做到了一点——将复印简单化,从面向企业的产品走向了面向普通用户的市场,这就是微创新的价值所在。

微创新往往很难让大公司察觉到威胁,这也给了佳能公司完善产品的机会,台式复印机开始一步步蚕食大型复印机的市场。现在,施乐的这种大型复印机已经演变成快速印刷中心,而小批量的复印已经成为台式复印机的专属舞台。

我们鼓励创新和探索,但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特别是对很多创业公司和产品经理来讲,他们怀揣巨大的理想,却不具备一夜之间颠覆世界的资源。所以,不妨从用户体验的角度出发,不断地去做微小的改进,可能在短时间内看不到明显效果,但通过点点滴滴的积累,最后就有可能改天换地。需要强调的是,微创新不是“山寨”也不是“抄袭”,实际上很多被认为极具创新力的产品,都是通过持续的微创新才变成最终大家看到的样子。

我一直毫不掩饰自己对乔布斯的崇拜和敬仰,他凭一己之力,彻底改变了手机市场的整体格局,在业界留下了一座不朽的丰碑。但无论是早期的iPod(苹果的便携式多功能数字多媒体播放器),还是后来的iPhone,这些产品都不是苹果公司的全新发明,而是一次又一次微创新的成果。

iPod是苹果公司在老式MP3基础上进行微创新的产物,乔布斯创造性地为MP3提供了能装进1000首歌的内存,让iPod用起来比其他MP3产品更舒服、音质更好,这就是用户体验的创新。iPhone也是如此,苹果公司并不是第一家在智能手机上装App的公司,但是苹果手机的系统最流畅、外观最好看,这些都是一次又一次微创新的结果。

乔布斯的伟大之处,并不在于他发明创造了多少新技术,而在于他能够通过对已有技术的巧妙融合改进,将用户体验做到极致。苹果公司能有今日之成就,说到底是微创新的胜利。

事实上,所有伟大的创新性产品都是从微创新踏上征程,为用户提供一种更方便、更简单的体验。由于切入点十分微小,巨头起初并不在意,以至最后被一点一点地蚕食。360便是这样起步的。

2005年时,很多杀毒软件厂商不屑于查杀流氓软件,它们的利润来源集中于病毒查杀领域,但这是360迈出的第一步。之后我们开始尝试打补丁、杀木马,巨头们同样也没有在意。360真正进入巨头们的视野,是在我们积累了大量用户、成功取得融资,技术也取得突破性进步之后,但此时他们已经追悔莫及。

曾经有人问我:“颠覆式创新是战略,微创新是战术,二者应如何结合?”我认为这种提法本身就是个错误。其实,颠覆式创新仅是“马后炮”而已,每个颠覆式创新都源自一次次的微创新。如果360刚开始就想着颠覆谁,很有可能早就失败了,因为动作太大,我们没有能力做到,市场也不会给我们机会。要知道,改变消费者的使用习惯可是件费力不讨好的事情,亚马逊就是最好的例子。

2014年,亚马逊首席执行官杰夫·贝佐斯曾经主导设计过一款手机——Fire Phone,却遭到各界的广泛批评,兵败滑铁卢。在我看来,其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太超前了!

杰夫·贝佐斯一开始就为Fire Phone打起了和iPhone抗衡的旗号,力图通过技术的革新颠覆iPhone的市场地位。为了让Fire Phone实现动态视角的设计方案,贝佐斯甚至在手机四角安置了4个摄像头,以便Fire Phone能够在完全黑暗或是佩戴太阳镜的条件下识别用户面部表情。虽然听起来很酷,但是对于这项贝佐斯引以为傲的技术,消费者并不买账,他们认为该设计分散了用户的注意力,毫无用处。

微创新实际上是一种方法论,是从用户需求出发、提升用户体验的一个思路,而不是闭门造车地研发某种跨时代的技术——这种技术如果找不到为用户创造价值的使用场景,其实是没有意义的。我很尊重创新,也佩服贝佐斯的勇气,但是步子太大了,更容易摔跤。

微创新是大公司的软肋,很多公司在做大之后离用户越来越远,变得越来越脱离“小白用户”的需求。用户可不会因为一家公司研发了某种新技术,就选择这家公司的产品。他们只会问一个问题:你的产品能帮我解决什么需求?

目前共享单车的市场竞争,可以说已经不以技术创新为导向了。我觉得原因有很多,但一定不是共享单车厂商技术不行或者没有想法。它们之所以没有做那么多的技术创新,我觉得其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是,如果在共享单车上做了太多的技术创新,那么每辆单车的成本就会提高很多,对资本的需求也会水涨船高。

除此之外,共享单车居高不下的破坏率也是原因之一。我听过这样一种说法:如果你在路边看到孤零零的一辆共享单车,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无人问津,那么这辆车一定是坏的。这种说法或许有失偏颇,但也从侧面反映了共享单车破坏率极高的现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共享单车厂商在自行车上进行了大量技术创新,或者为共享单车加装了较多值钱的零件,比如加个太阳能充电板,我觉得有很大可能会被某些别有用心之辈据为己有,从而进一步增加共享单车被损毁的概率。

回到用户需求的角度,对于共享单车的用户来说,第一关注点是能不能在需要时快速找到车。及时便捷地找到车和骑乘时拥有其他增值服务,二者有较大区别。前者是刚需,后者则属于体验升级。现在市面上的一些共享单车虽然看起来技术含量不高,但架不住车辆供给充足、调度及时,能较为有效地解决用户的刚需。

如果让我为共享单车厂商们提供建议,我觉得应该老老实实地做一款非常皮实、怎么也摔不坏、轮胎不漏气、永远不会掉链子的自行车,可能会更加实际。

当初我们发现很多“小白用户”对电脑的认识,仅仅停留在是否存在病毒这一层面。然而,即使很多用户的电脑里没有病毒,也依然处于脆弱状态,容易出现各种问题。因此,我们的技术团队就为电脑增加了一个全新的健康状态——给电脑做体检,通过查找安全隐患为用户的电脑打分,以此判断电脑是否需要“治疗”。

电脑体检功能并不存在技术优势,甚至让很多专业人士耻笑,却受到了“小白用户”的广泛欢迎。这个功能让很多不具备专业知识的用户也能拥有对自己的电脑的掌控力,能够在我们的引导下通过自己的努力去为电脑打补丁、修补漏洞、安装新软件。人对数字对比有着天然的敏感度,当用户看到自己的电脑从体检3分变为80分时,很容易产生成就感,下回还会继续使用,并推荐给亲戚朋友。

电脑体检功能在技术上或许不值一提,却属于典型的从用户需求出发的微创新,从细节上为用户提供人性化服务。它在360的发展历程中只是微不足道的一小步,但就是这样的一个又一个微创新,让我们走到了今天,并将继续走下去。

[1] 埃里克·莱斯. 精益创业[M]. 吴彤,译. 北京:中信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