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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杂忆》传记·史学·行为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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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

胡适之先生一辈子劝人写传记和自传。他认为不但大人物应该写,小人物也应该写,因为这是一般人保存当代史料最好的方法,也是知识分子对文化应尽的责任。因此他老人家第一次向我“谈学问”也是从“传记”这一门“学问”开始的。原来,1952年我曾在林太乙所编的《天风》杂志上写过一篇“传记”叫作《梅兰芳传稿》。胡氏看过之后便和我大谈其“传记”来。

我记得我写那篇小文的动机原是林语堂先生引起的。有一次我们一批同学自海上钓鱼归来,林公伉俪留我们晚餐,因而谈起了他们父女在纽约办杂志的计划。林先生听说我是学历史的,就说:“你将来也可以写写当代名人的传记。”他并举出孙中山、黄兴、梁启超等名人做例子。我当时就说这些大传记他老人家可以写,我们这批无名小卒不能写。写了,也没有人看。我认为看闲书的人通常只注意两件事:“题目”和“作者”。如果“题目”既不新鲜,“作者”又不知名,那么谁愿意浪费时间去看呢?所以我向林先生说,我要写的话我就写梅兰芳、胡蝶、杜月笙……如此,则读者虽然不知道“作者”是老几,但是看在“题目”份上,也得“浏览”一下!

太乙显然同意我的看法,所以在她的杂志出版时便把这“题目”登了个预告。于是我就变成胡适之所说的“逼上梁山”了。

那时的海外出版品毕竟太少。《天风》几乎变成个垄断企业,读的人很多。林先生的老朋友熊式一、徐訏、曹聚仁诸先生都相率撰文捧场。我们这批企台文人因而也就变成林家性灵文学班子里面的“龙套”了。斯时对拙作特别发生兴趣的要算是台北一位老作家(已忘其名)。他热爱梅郎,乃把拙文几乎一字不易地收入他那什么“楼”的文集里去,算成他的“作品”了。这也是当时一支有趣的小插曲。

《天风》不是个“学报”,我也未把那篇小文真的当成“传记”来写。文体上模拟点“性灵体”,内容就谈不到了。有一次梅兰芳的老朋友张彭春先生约我吃茶,就指出我文中许多错误。最荒唐的是当中有一段唱词我竟然把“西皮”错成“二黄”了。为此张先生且“哼”了一小段“梅派”给我听。所以那位显然“西皮、二黄”也搞不清楚的台北作家,胡乱地没收了拙作,也就受我之累了。

胡适之先生那时还叫我作“密斯特”,不大好意思认真地教训我。他只是笑着向我说:“稍嫌渲染,稍嫌渲染……以后可以认真地写一下!”那时我虽然并没有“以后”再“认真地写一下”的打算,但是我的“题目”上倒有个“稿”字,所以他就想当然地“劝”我了。我也开玩笑地向他说:“‘以后’替你老人家写传记我一定一句一注,绝不‘渲染’!”

“试试看嘛!”胡先生倒说得颇为认真,“我可以帮助你,我的材料是现成的!”胡先生真的拿了许多他的“现成的材料”给我看。他老人家是个很可观的“日记作家”(diarist)。虽然他前几十年的日记原稿都遗留在北大了,但他都保留了影印的缩微胶卷。后二十来年的日记虽所记不全,但全书无缺。他所用的清一色的红封皮日记簿也是当时美国出版最名贵的一种。[1]

“胡先生,”我惊讶地问他,“你用这样好的日记本子呀!”

“别的钱可以省,这个钱不能省!”他并且向我详细解释其“不能省”之道,使我大为折服。因而从那时起我也就做了该日记印刷公司的长期顾客,如今我自己的书架上也居然堆满了二十七本同样“名贵”的日记本子!一个“胡迷”,东施效颦,想想亦自觉可笑。

胡氏这批日记后来曾在我的研究室内放置了很久。一次那位读史成癖的吴相湘先生在我的书架上看到了,垂涎欲滴。不幸相湘和胡老师说笑话说重了点,老胡适的孩子脾气发作了竟然不许他看。相湘大呼负负!

后来哥大校方想把胡氏这批原稿的所有权“过户”。胡先生说:“最好让我自己先edit(核阅)一下。”因而我把那一整套原稿又送还给他了。这些日记不知今在何处?执行胡氏遗嘱的机构似乎应该把它及早公开,因为胡先生生前在写的时候,早也就预备给吴相湘看的啊。

三八

适之先生和我做上述的谈话不久,《天风》就关了门,所以我的“胡适的传记”写作也就未能“试试”了。可是胡先生自己这时却正忙着替别人写传记。他那本《丁文江的传记》的写作已近结论的阶段。他把部分手稿给我看,并说了许多有关丁在君和齐白石的故事给我听,以及传记写作的方法等等大道理。

试翻胡氏这两本传记,老实说,我倒嫌他老人家笔端缺乏感情,文章不够“渲染”呢!拙著《梅传》虽然是为赚林太乙的稿费而执笔的,但也不是绝对胡乱“渲染”,瞎写一泡!因为笔者那时刚读毕哥大历史系讨论史学方法和史学名著的一门必修科。侥幸及格,自觉颇有心得,因而把梅兰芳请到前台来试试我那现炒现卖的“新方法”!

传统的西方史学和传统的东方史学原有其异曲同工之处。希腊、罗马时代的历史名著原来也是文史不分的。古典史家如希罗多德(Herodotus,公元前484—前425)、修昔底德(Thucydides,公元前460—前400)、西塞罗(Cicero,公元前106—前43)、李维(Livy,公元前59—公元17)等等也都和我国左丘明、司马迁、班固、陈寿、范晔等一样,史以文传!乃至近代英美历史学者如吉朋(Edward Gibbon,1737—1794)、麦考莱(Thomas B.Macaulay,1800—1859)、格林(John R.Green,1837—1883)、韦尔斯(H.G.Wells,1866—1946)、丘吉尔,和笔者的老师芮文斯、康马杰等也都是英语文学里有地位的作家。那时我在课堂上便时时听到一些颇有文采的老师把当代一些有“史”无“文”的作品选出来作为批评的对象。若辈所言可谓深得我心,所以笔下才不揣浅陋也把林语堂的“性灵”搬上了梅兰芳的舞台;以“性灵文学”来配“梅郎传奇”不是天生一对、地生一双吗?笔者的大胆虽是画虎不成,多少也是个“尝试”。

可是胡先生认为写传记一定要像他写《丁文江的传记》那种写法才是正轨。后来我细读《丁传》,我仍嫌它有“传记”而无“文学”。他那编写的方式简直就像我在中学时代所读的《范氏大代数》。我虽然并不讨厌《范氏大代数》,但是我总觉得《侯生列传》的文体比《大代数》的文体要生动活泼多了。“无征不信”先生和“生动活泼”女士为什么就不能琴瑟和谐,而一定要分居离婚呢?我就不相信!

再者,二次大战后的西方史学已经走上所谓“以社会科学治史”(social science approach)的途径,因而当年专搞帝王将相的名史学家像哥大老教授卡顿·海斯(Carlton J.H.Hayes,1882—1964)[2]这时已不太叫座。所谓现代史学已经由研究“英雄”转而研究“时势”;而个人英雄们所造的时势——也就是海斯教授所着重的政治史——已退位让贤。那制造群众英雄的时势——也就是社会经济变迁史——则由一次大战时的旁门左道一变而为二次大战后的史学主流。

所以要写一个“英雄”的“传记”首先就要找出这位英雄成长过程中的社会背景,写传记的人如果把他的英雄和社会“隔离”(alienated),那这英雄便不再是个活人,他只是“蜡人馆”里的一个“蜡人”罢了。

这种把英雄和社会一道写的办法也不一定就是“现代派”里时髦作家的新发明,上品古典著作里也所在多有。司马迁写《伯夷叔齐列传》只用短短的一千字,他便能把这两位自甘饿死的迂夫子本人一生的故事和他二人出身的政治社会背景,以及传记作者所要说的话,天衣无缝地糅在一起,和盘托出。这才是千古奇文!不愧为两千年来东方“传记文学”的第一篇。笔者幼年随家人写春联,就欢喜写“文章西汉两司马”,年长读闲书也总是把《史记》放在“三上”之列。愈读愈觉司马迁的史笔是天下无双,真是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再谈胡先生的《丁传》吧。他老人家用最严格的“科学方法”——“小心求证”、“言必有据”、“无征不信”……最后果然把丁在君这位蜡人雕塑得须眉毕露,惟妙惟肖!但是在熟读他那十万字大文之后,一个现代派的西洋史学家就要问:“你想证明些什么呢?”(What do youwant to prove?)

一个有现代史学训练的中国学生也可以问一问:“胡老师,您的‘科学的治学方法’真是严格极了。但是你用这些‘方法’所‘治’的究竟是什么‘学’呢?”这样一问,可能胡老师就要发急了。真的,“方法”之外,史学上还有些啥子,他老人家也不太了了。《丁文江的传记》便在这个“不太了了”的情况下执笔的。

“历史”原是胡先生的“训练”,但是他老人家在这一方面的“训练”是太“传统”了(我不敢说是“守旧”、“陈腐”或“落伍”)。但是在这方面我和胡先生辩论是适可而止的,因为辩论是没有用处的。

笔者幼时便听说我族中有个老祖父,他老人家每年批拨儿女学杂费时,总要把女孩子的预算上的“游泳衣”一项“画掉”。女孩子们气死了,背后把这个老头子形容成“顽固”、“守旧”、“陈腐”、“落伍”……但是“游泳衣”还是买不成。后来她们聪明了,把“游泳衣”改写成“夹层连衫围裙”,这一来老祖父欣然同意,合家皆大欢喜!

我们那时和胡适之这位“老祖父”往还,我和他老人家厮混得太熟了,知道老祖父的脾胃,所以我最多只要买一条“夹层连衫围裙”。吴相湘先生就一定要买“游泳衣”,所以胡适日记真迹他就看不成了。

三九

什么是现代派史学呢?

现代派史学家治史,简单点说,就像一般游客到钱塘江口观潮。观潮的人要看的是横空而来、白浪滔天的海潮。至于那些在潮头上摇旗滑水的“弄潮儿”,只是点缀而已。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是重在潮的本身,而不在潮上面人为的表演。如果观潮的游客不看潮,只看“表演”,那就是三尺之童的兴致了。

所以在现代派史家看来,文武周公孔子秦皇汉武……都不过是弄潮竖子而已。他们在潮头上的“功夫表演”,奚足深究?!

这一派史学原是西洋宗教改革以后所产生的“不断进步论”(continuous progress)或“无休止进步论”(endless progress)的余绪,原是西洋史学上的偏锋。可是在18世纪以后,法国大革命和工业革命相继发生,人类的社会生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新波澜。为检讨这一新波澜所发生的当然和所以然,社会科学乃尾随自然科学之后应运而生。再者“自然科学”充其量不过是一门研究“物”的科学;而“社会科学”则反而变成更重要的、研究“人”的科学了。

19世纪的欧洲真是人杰地灵。社会科学家专才辈出,人类的社会生活和文化生活从此也就顿改旧观,步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经过马尔萨斯(Thomas Robert Malthus,1766—1834)的《人口论》、理嘉图(David Ricardo,1772—1823)的《劳工论》、达尔文(Charles Darwin,1809—1882)的《进化论》、马克思(Karl Marx,1818—1883)的《资本论》、赫胥黎(Thomas Henry Huxley,1825—1895)的《天演论》等社会科学著作的精辟阐述,则人类群居生活各方面就无一而不可“论”了。既论之后,学者始恍然大悟,原来人类的社会和人类的躯体一般,也是个有机体;它的生老病死、喜怒哀乐,也不是就捉摸不定的。它亦有其发展过程中的“生理”和枯萎过程中的“病理”。在各家影响之下,那位最能虚心读洋书的孙逸仙大夫也就看出马克思只是个“社会病理家”,而不是“社会生理家”了。

社会科学大放光明之后,那位对达尔文的“‘适’者生存,优胜劣败”的高论感到由衷敬佩的青年胡洪骍,也就改名“适”了。

胡博士读《天演论》也有独到的心得。赫胥黎叫了一声:“拿证据来!”胡适一听,大有道理,因而也跟着大叫——自北大红楼一直叫到台大礼堂,叫到死为止!

社会科学大矣哉!它影响所及,奚止胡洪骍一人?20世纪的历史学者——少数“老祖父”除外——谁能不受其影响?!大家一窝蜂地把“社会科学”搬进“历史学”里来喧宾夺主,就变成“以社会科学治史”的现代派史学了。

所以现代学派里时髦先生们治史学,直如“通用汽车厂”造汽车,花样是日新月异的——笔者以前就知道一位青年要用“计算机”来研究郭嵩焘!但是吾人如认为他们只有“花样”而没有“汽车”,那也是错误的。没有汽车,台北街头怎会有今日的繁荣?!

胡适之先生这个“新”文化大师,何尝反对过“以社会科学治史”?只是胡公的“社会科学”还停滞在赫胥黎阶段罢了!赫胥黎在六十年前是个“新玩意儿”,在六十年后就是个“老古董”。“老祖父”玩“老古董”,他对女孩子们穿游泳衣当然就看不顺眼了!

“拿证据来!”谁敢反对?这是“拿绣花针”的最原始的训练。但是它只是研究历史的“必要条件”,却不是“充分条件”。它可以在“乾嘉学派”里的经生们所搞的“考据学”和“训诂学”里“充分”发挥其功能。它也是西洋传统史学所搞的圣经“版本学”(textual criticism)和“历史语言学”(historical philology)里所必守的戒律(胡先生即常用上述这两个英文词语来翻译“训诂学”这一中文名词)。可是“拿证据来”先生本身最多只是一种“古事研究学”(study of antiquities)或“考证学”(empirical studies),是“方法学”(methodology)的一部分而不是“历史学”(historiography)的本身。

适之先生在史学上的弱点便是他老人家“因噎废食”,过分着重“方法学”而忽视了用这“方法”来研究的“学”的本身。一个史学家如果搞来搞去搞不出“拿证据来”这个圈子,那他的史学研究的范围也就很狭隘了。晚年的胡适之所以搞了十多年的《水经注》,也就是这个道理!

《水经注》如果让我辈小子来考据考据,说不定还可混个把学位。那已经有三十五个博士的老胡适也来搞,岂不是大材小用了吗?胡适之大的问题不去搞,为什么一定要搞何炳棣所说的“雕虫小技”呢?无他!《水经注》就是一门最标准的“拿证据来”的学问。胡先生搞历史,搞来搞去也只能搞点“拿证据来”的历史。晚年退休无事,正如铁镜公主所说的“阴天打孩子,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有“读书习惯”的胡博士也就捡个《水经注》来以遣老怀了!

四○

胡适之先生以科学方法治史,为什么在赫胥黎学派以后便无法“跟进”(keep up)呢?最重要的原因——笔者前文亦稍有论述——便是他对“经济学”这门重要的“行为科学”(behavioral science)的知识是一团漆黑,而现代史学近百年来一马当先的正是“社会经济史”(socioeconomic history)这一派!

“经济学”是18世纪以后才兴起的第一门社会科学,也是人类知识史上一门崭新的学问。经济史家——尤其是偏向经济史观的学者,认为传统史学过分看重政治故事了。其实“政治”不过是“经济”的附庸而已。经济学者们老王卖瓜自卖自夸,就逐渐地搞出个“经济决定论”(economic determinism)来。

马克思也是个经济学者,他搞起来就更为专门化了。他认为“经济决定论”还不够彻底,他搞的是“生产关系决定论”。[3]

什么是“生产关系”(relations of production)呢?那就是社会上出劳力的“生产者”和掌握生产工具(包括“资本”)的“所有者”之间的“关系”。这个关系的发展便决定一个社会的“形态”,某种形态的社会便产生某种社会所特有的诸种社会观念和文物制度。“关系”一变则社会“形态”随之而变,“形态”一变则该社会内一切社会观念和文物制度也随之而变。一变百变,而万变不离其宗!所以“生产关系”是万物之母,人类社会生活上一切形而上、形而下的东西只是依附在这个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superstructure)。

不特此也。马氏认为人类社会“形态”的递嬗是有其固定的程序的。那便是由原始公社一变而为奴隶社会,再变而为封建社会,三变而为资本主义社会,四变而臻于各尽所能各取所需之最后社会形态。这种演变是循自然之常规,是不随人类之意志为转移的,而促成这些变动的原动力则为生产关系双方决斗的结果!

八千年来人类社会生活的演进就真是如此这般规规矩矩发展的吗?还是这只是三千年来白种民族社会生活经济的概念化呢?古埃及三千余年历史发展的经验便显然与这个系统表大异其趣;而过去三千年的中国社会经济的演变与这个系统表是否配合呢?六十年来的中国历史学者就“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了!胡适之先生就是这个公婆反目、老夫妇大打出手活剧中的一个“老公”。

胡适基本上是个哲学家。他和马克思一样,刚搞哲学时他二人都是“黑格尔迷”。笔者不敏,初入大学时,“情窦初开”,读了两本黑格尔的小册子也便想转入哲学系,因为黑格尔对青年大学生来说,实在是很迷人的。

可是胡、马二位后来都对黑格尔失望。胡氏乃自保黑重镇的康奈尔,转到纽约投入杜威门下。马克思读通了大卫·李嘉图,便加入了新兴的经济学阵容,把黑老师五牛分尸,另搞出一套马克思的思想体系来。这位叛黑的老马,使出德国骡子的蛮劲,非把问题彻底搞清楚,誓不甘休。最后搞到老婆害“神经分裂”,儿子活活饿死。他老人家自己眼闭腿伸之时,竟然棺椁皆无,含泪摇头到坟场送葬者小猫六七只而已,可谓凄凉之极!真是人生做学问何必要搞得如此认真!

唉!这就是德意志学派的长处,但是这也是德意志学派短处之所在。他们做起学问来,打破沙锅问到底,虽千万人吾往矣!最后必然要搞出个“绝对正确”的结论。真所谓一意孤行,蛮干到底!他老人家这样干出的答案,你这位身在茶馆、手执鸟笼的牛皮客,说风凉话,笑他不对,他能不同你拼老命?!

笔者有个老同学替一位八十岁德裔老教授做研究助理,就时常摇头太息,感觉到“中国人不能做学问”!因为“中国人身体不行”!

“你这样红光满面……”我说。

“我?”他笑一笑,“我干了八小时已经疲惫不堪了……”

“他!”他又把手一指,“八十多岁,一天还干十几个小时!……身体又好,活得又长,我们怎能跟他们比?!”

其实马克思这位老日耳曼,身体并不好,活得又不长,他还是要干十几个小时一天,干到死为止。我们善于太息“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的华裔中产阶级的知识分子,实在是不能和这些老日耳曼较量工作效能啊!

笔者以前在美国工厂做工时也听到一个美国工人打趣德裔工人的小故事:有一次一个大工厂内丢掉一根绣花针。全厂各族工人皆在找而遍找不着,最后被一个德国工人找到了。原来他用粉笔把工厂场地画成方格子,他一个格子、一个格子里去找,最后果然在一个格子里找到了。这虽然是一个故事,但是也可看出美国一般工人对德国工人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