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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杂忆》国语·方言·拉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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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

在近代中国各种文化运动中,胡适之先生真是一味“甘草”,你在哪一剂药里都少不了他。文史哲各大行道之外,一些小型的、相当专业化的文化改良运动,例如“文字改革”和“推行国语”,甚至“汉字拉丁化”运动,也照例少不了他。

胡先生生性是相当谦虚的,但是在适当场合不着痕迹的环境里,他也老实不客气地以泰山北斗自居。在笔者所曾参与过的胡氏有关“语言文字”的讲话中,我就一再听他提过“We experts(我们专家们)”如何如何的。不过他总说得恰到好处。中西听众之中也真就没有一个人暗笑他“老鼠上天秤,自称自赞”了。

但是胡适之在语言文字这一行道里究竟算是哪一种expert呢?胡先生虽然也写过一些《言字解》、《吾我篇》、《尔汝篇》等文章,但是严格地说起来,这些都只能说是学者们“妙手偶得”的读书札记。一鳞半爪,算不得在“文字学”(philology)上有什么了不起的贡献。他老人家在“音韵学”(phonology)和“语言学”(linguistics)上的贡献,那就更谈不上了。

可是胡先生究竟是怎么个“专家”呢?他“专”的是对“白话”和“文言”这两种文体的比较研究!这种“研究”据他自己说是“逼上梁山”的结果。继上梁山之后,他为守住“白话文”这个大山头来称王称霸,就非使出浑身解数,来为白话文树碑立传,对文言文极尽其“诋毁之能事”了!在这方面说,六十年来胡先生的成就倒是首屈一指的,再没有第二个学者能和他并驾齐驱!

正因为他在这一方面的成就是空前的,他在近六十年来我国的“文字改革”运动和“推行国语”以及“拉丁化”运动中的影响也是至深且巨的,因为语文改革运动在近代中国原来也就是白话文运动的附庸。所以胡氏的言论也就直接地影响了近五十年来左右两派学人对整个语文改革运动的主张。虽然这些学者很多都是以“反胡”相标榜的,而他们却为胡适的言论所潜移默化而不自觉;他们的理论,也只是胡适论学的前后伸缩而已。

如今半个世纪已经过去了。台湾在“推行国语”方面虽然成绩卓著,而“文字改革”却早已放下不搞了。“汉字拉丁化运动”,据说在大陆上也已胎死腹中,而所谓“文字改革”者,搞来搞去也还未跳出五十年前胡适之先生所说的“破体字”那一套。那么近半个世纪来,我国雷声大雨点小的“文字改革运动”,又“改革”出些什么名堂来了呢?

大家都反对胡适,但是大家今日所搞的却仍然是在胡适的幽灵底下兜圈子,这又是什么回事呢?所以吾人今日再把老胡适这位始作俑者的文字改革家请出来,重新检讨一番,审查审查他五十年来的成绩;鉴往知来,这实在是我们这一辈知识分子义不容辞的责任吧。

四六

适之先生于1917年回国之初,在名义上他是个英文教授。事实上在《中国哲学史大纲》出版之前,也没有人把他看成个哲学家。他的名气是从白话文运动里宣扬出去的。他的“新文学”大旗一打出,中国知识界马上便被他一分为二,在“新”派里,胡氏很快地就变成鲁迅所说的“文化班头”;而在“旧”派的眼光里,他也自然地被看成万恶之首了。

为着领导新学派,抵抗旧势力,胡氏对新旧语言文字的研究也着实下过一番工夫。他认为中国文字甚为落伍,必须改革!至于何以落伍和如何改革,他在深思熟虑之后,也找到了他所认为颇有自信的答案。

下面这篇辞简意赅的短文,便是胡氏自认为是颇具真理的历年研究心得的总结:

我是有历史癖的;我深信语言是一种极守旧的东西,语言文字的改革绝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得到的。但我研究语言文字的历史,曾发现一条通则:

在语言文字的沿革史上,往往小百姓是革新家而学者文人却是顽固党。

从这条通则上,又可得到一条附则:

促进语言文字的改革需要学者文人明白他们的职务是观察小百姓语言的趋势,选择他们的改革案,给他们正式的承认。

这两条原则是我五年来关于国语问题一切论著的基本原理,所以我不需举例子来证明了。

小百姓两千年中,不知不觉地把中国语的文法修改完善了,然而文人学士总不肯正式承认他;直到最近五年中,才有一部分的学者文人正式对两千年无名的文法革新家表示相当的敬意。俗语说:“有礼不在迟。”这句话果然是不错的。

然而这两千年的中国小百姓不但做了很惊人的文法革新,他们还做了一件同样惊人的革新事业,就是汉字形体上的大改革,就是“破体字”的创造和提倡。

……

以上这一小段是胡先生于1923年1月12日为钱玄同所编的《国语月刊》“汉字改革号”所写的《卷头言》,也是一篇很严肃的论学著作,因为作者一再强调本篇内容是他关于国语问题一切论著的“基本原理”!

但是这本是他三十一二岁时的“基本原理”。可是时隔三十余年,到50年代的中期,他老人家已年逾耳顺,他向我传授有关国语问题的理论,竟然还是这一套,因而他也就很难满足我这位三十来岁老童生的求知欲了。

我觉得胡先生在这篇文章上所申述的“原理”,只是对这一问题作“知其然”的论断,而不是说明问题的“所以然”。他在理论上认定“小百姓”是“革新家”,“学者文人”却是“顽固党”。何以如此呢?这一问题如不解答,恐怕两千年来我国所有的名儒硕彦都要在阴曹地府里扛牌子杯葛胡适了。因为照胡氏的看法,自汉代的董仲舒、公孙弘开始,一直到韩柳欧苏、濂洛关闽、方苞、姚鼐、章太炎、黄季刚……不统统都成为“顽固党”了吗?大家“顽固”了两千年,乖乖,忽然“东方红,太阳升,安徽出了个胡适之”,一下便扫净妖氛,重光日月。他对症下药,果然百病消除万象更新,真是漪欤盛哉!

胡适之先生真可以吹这样大的牛皮吗?他不经意地吹出去,那也就说明他没有把“语言文字”看成一种与社会变动息息相关的人类思想上的“交通工具”(communication tools)。工具是决定于社会对它的需要。一个大电斧对一个老土木匠来说不但不是个“利器”,而且是个大“累赘”。

胡氏把语言文字的变动和社会发展的程序孤立起来,以单纯研究语言文字本身的变动为其研究的重点所在。这样,那就和好古的收藏家如罗振玉者流之研究“秦砖汉瓦”没有两样了。

一个学者研究“语言文字”如果只从语言文字本身的变动来研究,那这个学者便是个“文字学家”或传统所谓“小学家”(philologist),或“文法学家”(grammarian)或“文字史家”,他就不应该奢言“文字改革”。文字改革的目的是要把现有的文字“改革”得使它对社会服务更有“功效”,而“功效”是因时因地、因社会经济条件而各有不同的。所以如果一种文字在某时代没有“改革”之必要时,文人学者是不会改革它的;到有非改革不可之时,“文人学者”的胡适之、钱玄同,不就去“改革”它了吗?“顽固”些什么呢?

四七

须知语言文字——尤其是文字——是人类社会生活高度发展以后才发明的交通工具。人类没有社会生活,便不可能有文字。而文字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变迁是交互影响的。在这交互影响与各自变迁之中,又发生诸种不同的“必然”和“偶然”的程序和效果。

大体说来,原始民族初创文字,多半是从象形文字开始的。我国汉代的文字学家许慎便说仓颉造字是“见鸟兽蹄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这不但是汉语系统发展的开始,“印欧语系”(Indo-European System)发展的过程,也是相同的。

印欧语系中第一个字母“A”便是个象形文。据说是“像牛之首也”。盖印欧语系中的“文字”(written language)发源于中东(今日埃及和小亚细亚一带),这一带的初民原有崇拜“圣牛”(sacred cow)的古风——今日印度人还是如此——“牛”对他们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所以圣牛之头也就变成百字之首了。而“A”字在古代的发音也就是“牛鸣之声也”!

我国的牛与中东之牛不同种,叫的声音也不一样。他们的牛鸣声可能是“ah”(啊);我们牛鸣声的则是“牟”(mou)。“牟”字篆书写作“”。许慎说:“牟,牛鸣也。从牛,象其声,气从口出。”[1]

可是我们的“气从(牛)口出”的“牟”字,最后却变成个“方块字”;而印欧语系中“牛鸣之声”的“A”字,则变成个“字母”。这两个“相同”的开始和“不同”的发展,实在不能说是受什么“客观实在”,或什么“历史规律”(law of history)的支配。相反的,二者显然都是“偶然”地发展出来的!

既“偶然”发展矣,这两个“不同”系统的思想交通工具,对他们所附属的社会的发展所发生的交互影响,便有其“必然”不同的后果!

拼音文字,形随音变;而声音之变化则随时而异,也随地而异。这样随音拼形,那“形”的变化也就大而且速。不同时代有不同的发音[2],不同的地区也有不同的方言。纵以同样的“字母”(alphabets)去拼音,在方言复杂的地区,也会搅得天下大乱的。君不见印欧语系中最具影响力的“拉丁语系”,大家所用的不皆是相同的二十六个“拉丁字母”(Latin alphabets)吗?在半个欧洲就拼出十几种语言来。其他非拉丁语系系统之复杂就更无论矣。[3]

既然半个欧洲所用的都是“拉丁字母”,为什么不干脆就使用“拉丁文”呢?如此则欧洲不是也可以来个“书同文”了吗?何白鬼之不惮其烦,而要把现成的一个有极高度发展的文字肢解,再拼出数十种所谓拉丁语系的方言来呢?

还有,袭用方言的文字如英、法、西、意、葡、荷等等,搞起学术用语来——如医学、人类学、动物学、天文学、地质学、植物学……又非回头到拉丁文里去找不可;文法上分析起个别单字来,也还是要去找对今人毫无意义的什么“拉丁语根”(Latin root)、“拉丁语头”(Latin prefix)、“拉丁语尾”(Latin suffix)。真不知害死多少人?这样地东扯西拉,为什么不干脆就拉他个全套“拉丁”呢?

再者文字既属拼音,则“必然”要发生“语尾变化”(conjugation)[4];尾巴长而多变,则“音节”(syllables)就“必然”复杂;一个单字音节太长,则不易制造复合词或“字组”(compound)。试举“羊”字为例:

在我们的单音节的字汇里,认识一个“羊”字,我们便可认出羊先生合族长幼和羊家有关的大小事务来。它贵族中的“公羊”、“母羊”、“仔羊”或“羔羊”、“山羊”、“绵羊”、“羊肉”、“羊毛”……我们一看字组,便知字义。

但是在拼音文字里,由于音节太长,单字不易组合,因而每一个字都要另造出一个特别的单字来表明。如此则“字汇”(vocabulary)就多得可怕了。

且看英语里面的“羊家”:

羊氏合族叫sheep;羊先生叫ram;羊太太叫ewe;山羊绵羊叫goat;羔羊叫lamb;羊毛叫wool;羊肉叫mutton。“吃羊肉,沾羊膻。”讲明只是吃mutton,而不是吃pork(猪肉)或beef(牛肉)。马牛羊、鸡犬豕,此六畜,人所饲。在我们的文字中只要加上个“肉”字,肉铺子上的标价便可看得清清楚楚。初到美国的东方太太们,英文单字认识不多,看到美国肉铺内的猪肉标签,真是一肚皮嘀咕!

1967年岁次丁未,行年属羊。春节清晨,美国合众社纽约编辑部忽然打紧急电话向笔者“咨询”,问这个“羊年”是羊公之年、羊母之年,抑羊少爷之年?最初我倒被他难倒了;稍谈之后,我说还是“羊家”过年较为妥当吧?

一个小羊过年,便弄得如此伤神,今年我们骅骝开道路的“马家”过年,那还得了!

拼音文字由于字汇之多,所以“认字”也是学习拼音文字的最大麻烦之一。在中文里我们如果认识四五千字[5],则所有报章杂志便可以一览无余。但是一个人如果想把五磅重的星期日的《纽约时报》全部读通,则非认识五万单字不可!五万字比《康熙字典》上所有的字还要多!我们非要认识全部《康熙字典》上的字,才能看懂星期天的报纸,岂非20世纪一大笑话?!但是,朋友!拼音文字就是如此啊!

四八

拼音文字既有其发展中的“必然”后果,这后果对它所附属的社会的发展,也就有其“必然”的影响。

其影响最明显的一点,那就是在一个农业经济(着重“农业经济”四字)的社会之内,也就是魏复古所说的“水利社会”(hydraulic society)之内,大众传播工具(means of public media)甚为原始的时代,它必然会促成大型社会的分裂,至少它妨碍大帝国政教体系的统一。

在一个农业经济的社会里,拼音文字是鼓励方言发展的。一个大文化单元之内——如中世纪的“基督教文化区”(Christendom)——民族杂处,方言处处,如果其最高发展的文字是拼音文字,这个文字不特会妨碍这个文化单元内的政治统一,并且会助长“地方主义”(regionalism;provincialism)、“部落主义”(tribalism)和“民族主义”(nationalism)之发展;尤其是在太平盛世,家给人足之时更是如此。因为天下太平,人寿年丰,人民衣食足,礼义兴,弦歌处处,“方言文学”(vernacular literature)便会应运而生。方言文学大行其道,则大一统的政治局面就不易维系了。这便是欧洲“文艺复兴”之后,方言文学四起,狭义民族主义与之俱兴,而导致现代欧洲分裂局面之形成的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在欧洲史上,罗马帝国之覆灭从而发生了列国对峙之局;在中国史上——中国版图比欧洲还要大——其发展却适得其反。我们是由五霸七雄的覆灭而促成秦汉大一统之实现。嗣后中国的政治史则总是在“分久必合”的原则上兜圈子;而欧洲的政治史所表明的则是“一分永不再合”,连现在这个最起码的“共同市场”也搞不起来,其理安在哉?!

须知基督教的教义是和我国的儒教同样主张民无二王的宇宙国家(universal state)的。他们的统治者查理曼、拿破仑、希特勒等的野心也何尝在秦皇、汉武、唐宗、宋祖之下?但是他们便永远无法克复欧洲部落主义和地方主义的阻力而统一欧洲大陆。何也?

原因当然是上万的。但是最明显的一点便是他们在大一统的必需的条件上“车可同轨,行亦同伦,而书不同文”!查理曼大帝国之内,各地区的人民,各言其所言,各书其所书。如此则帝国政令便无法推行,军令便无法统一。结果全国貌合神离,一旦大帝龙驭上宾,则帝国土崩瓦解。

或谓西方无统一文字而中国有之,西方方言滋多而中国较少。这都是胡说。且听听孟子是怎样说的。孟子说:

“有楚大夫于此,欲其子之齐语也。则使齐人傅诸?使楚人傅诸?”曰:“使齐人傅之。”曰:“一齐人傅之,众楚人咻之,虽日挞而求其齐也,不可得矣。使而置诸庄岳之间;数年,虽日挞而求其楚,亦不可得矣!”

他老夫子这段话是说透了我们留美华侨子弟“双语教育”(bilingual education)的现状。笔者夫妇尝不惜巨费,强迫子女习国语;但是众美人咻之,虽日挞而求其华也,不可得矣。而今日港台父母则费巨帑要儿女习英语,日挞而求其英也,亦不可得矣。原来公元前4世纪孟子的时代,山东与安徽两省之间的语言隔阂,亦竟有今日纽约台北之异!

可是我们这样一个大国,今日却如胡适之先生所说的,“自哈尔滨向昆明画一直线,三五千公里之内,皆说国语!”反观欧洲,纵迟至今日,一山之隔仍有德、法、荷、葡之异。何也?最重要的原因便是我们传统中国里的“学者文人”,把持了我们“守旧”的“形不随音转”的“方块字”,从而限制了那在文法上善于“革新”的“小百姓”的方言的发展。

倒霉的中世纪欧洲士大夫,他们把持的是个“形随音转”的拼音文字——拉丁文,他们不但不能够阻止方言的发展,那二十六个字母适足以助长方言文学的兴起。结果,拉丁字母兴而拉丁文亡,在欧洲六十多个地区,拉丁方言乃以不同形势向后世发展了。

拉丁文之倒毙,真不知有多少欧洲士大夫,尤其是天主教堂里的教皇和僧侣们为之呼天抢地,力图挽救。时至今日,西欧北美(可能包括港台)诸大天主教堂内,喃喃祝祷之辞,还不是拉丁文!

哥伦比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历届毕业典礼中,学生代表致辞,照例都用拉丁文。此一荒唐传统一直延迟至60年代中期,始为学生造反而废止。待我最厚的业师——也是胡适之先生最好的朋友之一——哥大中古史名教授晏文斯(Austin P.Evans)先生,便曾力劝我习拉丁。因为在他老人家眼光里,一个学历史的人,不懂拉丁,何以为学?英文、法文乎?下里巴人而已,哪能上得台盘?!

可是不管欧故大师们是如何地维护他们的道统,拉丁文还是短命死矣。它死得不明不白,不是因为欧洲曾出过什么陈独秀、胡适、吴稚晖,要打倒它。而倒霉的是它有二十六个字母,字母被窃,使他失去灵魂,乃被方言文学架空而死,不亦悲夫!

“拉丁文”先生人头落地,妨碍了欧洲大陆的统一大业——至少是欧洲无法统一的最大因素之一;这一点,历史家大概不易否认的。欧洲不统一,真正的农业大帝国便无法建立;没有个农业大帝国,它就出不了像魏复古所说的“国家强于社会”(state stronger than society)的传统;没有个强有力的“国家”去“平均地权,节制资本”,那么小封建主就倒霉了。一旦“社会”上的“中产阶级”,挟其“土地”和“资本”,来和小“国家”之主、大“教会”之头,搞个民主夺权运动,“国家”(state)和“教会”(church)都无力招架,欧洲——乃至整个文明世界——的历史就改观了。

笔者作此“大胆假设”,绝无搞“文字决定论”的愚勇;只不过是说明文字发展上“偶然”的过程,对社会发展上“必然”的后果是如何地严重罢了。所以我们在这一方面的研究,总应该以“社会科学”的法则为出发点去“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乾嘉学派”倒字纸篓的“治学方法”是早已逾龄了。

四九

我国的“方块字”之“偶然”的发展,和它对我国社会变迁所发生的“必然”的影响,正是中世纪欧洲拉丁文影响的反面!

“方块字”是维系我中华民族两千年来大一统的最大功臣,是我们“分久必合”的最大能源!

今日世界上的人口,有四分之一是“炎黄子孙”!我们的祖先真都是老祖母“嫘祖”一胎所生?我们炎黄二祖的祖坟风水就如此之好?子孙繁衍如此昌盛?而古埃及、巴比伦、希腊、罗马的祖先们,就丧尽阴德,子孙绝灭?非也。

我们黄、白二种的繁衍,两千年来都是相同的民族大混合。人类历史上很少“民族”是真正“灭种”的,也很少“古文化”是完全“消灭”的。二者所不同的是我们的语言文字,原封不动地保留下来,他们的语言文字却被后起的方言取代了。方言鼓励了部落主义的孳长。所以虽然他们的生活习惯、宗教文化皆已大半“拉丁化”(Latinization)或“罗马化”(Romanization),但是他们不用拉丁文,所以也就不认拉丁做祖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