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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德国史》中世纪晚期的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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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城市在12世纪已经变得很重要了,但直到13世纪,它们的数量和地位才得到大幅度的提升。到13世纪中期,城市的数量已经增长了10倍,达到了大约3000个。虽然大多数城市的规模都非常小,但它们都很重要,并且享有一定程度的自治。这些城市的起源和特征各有不同:有些建立在罗马城市的基础上;有些是作为诸侯的居住地,或国王和诸侯的行政中心而建立起来的;另一些则是贸易、生产和市场扩大的结果。在德国东部,一些新的城市,如里加(Riga),在殖民地上拔地而起,而南部和西部的城市密度则更大。至今,在许多地方还遗留着当时城市的特征:城墙、要塞、城堡、教堂,可能还有其他宗教建筑、雄伟的市政大厅、协会礼堂,以及城市贵族居住的伯格之屋(burgher houses)。

有趣的是,虽然布拉格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是帝国的中心,但由于德国政治的地方分权特点,没有一个城市发展成像伦敦或巴黎一样的皇室首都。城市的政治地位取决于它们是邦国城市(Landesstädte),还是由地方统治者(世俗或基督教会的统治者)管理的城市,或是帝国的直辖城市(Reichsstädte)—完全独立并只承认皇帝的最高权力地位。城市有可能是封建主的权力基地,也可能自身就拥有强大的武装力量,诸侯和皇帝在必要的时候,需要与其进行斗争。城市常常联合起来组成城市同盟,比如1254年成立的莱茵城市同盟,1376年成立的施瓦本同盟。在1387—1388年发生的城市大战(Great Town War)中,这两大同盟被诸侯们打败,虽然此前施瓦本同盟是有能力来抗击诸侯的。1488年,完全不同于旧同盟的新施瓦本同盟成立。而在瑞士的林谷和山脉中发展起来的瑞士邦联,则意图推翻哈布斯堡领主的统治,并最终在1648年正式获得了独立国家的地位。而那些位于德国西南部的城市,由于种种原因,既没有采取瑞士的方法(即城市地区和农村地区形成同盟),也没有加入奥地利,而是在16世纪初期采取了完全不同的发展模式。而其他同盟的组建则更多的是出于经济合作的需要。其中最著名的是汉莎城市同盟(Hanseatic League,名字起源于1358年),它由北部城市组成,吕贝克城占领导地位。20世纪末的汉堡和不来梅仍然为拥有这一段历史而感到骄傲,因此,它们在自己的名字前面加上了“汉莎(Hanseatic)”,车牌的字母也是“HH”[1]和“HB”[2]在城市的内部,社会还远远没有达到平等。少数富有的家族掌控着市政府,他们抱有典型的富有市民的政见。有趣的是,比起英国,德国城市和乡村之间的交流相当少(瑞士除外)。德国的富有市民在政见上非常反对贵族,因此,他们不像英国的富有市民一样离开城市,到乡村里去做乡绅。在德国,富有阶级和贫苦大众的强烈对比形成了不同的社会阶层(estate),并一直持续到了19世纪的工业化时代。

图3 1368年,奥格斯堡市政府移交给手工业行会。素描出处:Das Behaim Ehrenbuch der bürgerlichen und zunftlichen Regierung der hl. Reichsstadt Augsburg(1545);翻印自:Weltgeschichte(Berlin: Ullstein, 1907—1909)。

虽然如此,在那样一个充满了无尽的争斗和突如其来的暴力冲突的年代,城市对于逃难的农民来说,仍然是一个有围墙的安全之地。中世纪晚期的德国是否是一个特别暴力的社会,而同时期的欧洲其他国家是否同样充斥着暴力,历史学家们对此看法不一。但无论如何,我们可以确定的一点是,德意志皇帝作为中央权力的代表,他的表现过于软弱,无法维持和平。比起权力更加集中的英国和法国,德国更像是意大利和西班牙这两个国家中支离破碎的领地。当时人们普遍认为,地方诸侯应负责自己领地内部的和平,允许在诸侯领地之间打仗,敌方可以是王国内的任何人。这个观念同时反映并证实了王国政治的碎片化。从15世纪中叶起,王国的一些诸侯开始聚集起来,形成“圈子”(circles),或在特定的地区结成同盟。

在13世纪的德国历史中,东部殖民运动占领的斯拉夫地区尤其重要,它反映了人口扩张的压力。1226年起,信仰罗马天主教的条顿骑士团(Knights of the Teutonic Order)与异教徒斯拉夫人进行圣战,并开始在遥远的东北领地建立邦国。普鲁士邦国由骑士团团长统治,位于神圣罗马帝国之外从维斯瓦河(Weichsel或Vistula)到默麦尔(Memel)之间的区域。15世纪,条顿骑士团开始衰落。1410年,条顿骑士团在坦能堡被波兰人击溃,矛盾继续激化。最终,条顿骑士团在持续13年之久的战争(1453—1466)中惨败,让其不得不成为波兰的附属国,并交出了包括但泽(Danzig,波兰语Gdansk)在内的西普鲁士。1525年,条顿骑士团总团长阿尔布雷希特·冯·霍亨索伦(Albrecht von Hohenzollern)改信新教,由此切断了条顿骑士团与罗马教廷之间的联系,成了现在世袭的普鲁士爵位的第一任日耳曼公爵。1417年后,霍亨索伦王朝(起源于施瓦本,那里至今还能看到他们令人印象深刻的城堡)入主勃兰登堡边区,或者说是边疆领地。这些相对来说城市化水平不高、欠发达、经济落后的勃兰登堡和普鲁士的殖民地区,随后支撑起了这个主导19世纪和20世纪初期德意志历史的强大王国。在这些地区的庄园中,一个握有土地的贵族阶级—容克地主阶级(“Junker”,从“Jung Herr”而来,意思是“年轻的领主”,可能因为他是小儿子,没有家族土地的继承权,于是来到东部的殖民地区寻找发迹的机会)—悄然兴起。这个团体对后来普鲁士的政治和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它对环境和命运的改变具有极强的适应能力,直到其经济基础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被破坏殆尽。

图4 马林堡(Marienburg):建于1280年,1309年起成为条顿骑士团总团长的宅邸,1324—1335年经过了若干次扩建。出处:Die schöne Heimat。

1200年至1300年期间,日耳曼的人口从800万增加到了1400万人。快速的人口增长对农民境况的改善具有重大的意义,那些占领了东部新殖民地的农民享有了很大的人身自由。不过很快,14世纪日耳曼人口就开始下降了。1348年至1350年蔓延的腺鼠疫(Bubonic Plague),或称黑死病(Black Death),加剧了人口的减少。和英国一样,德国的许多村庄被废弃,耕地面积也减少了四分之一。值得注意的是,先前为了躲避迫害而移民到德国的犹太人,经常在疾病蔓延的地方被当作替罪羊,他们被指控在水中下了毒,成为集体泄愤的牺牲品。许多犹太人因此移民到了东欧,犹太人使用的意第叙语(Yiddish)从某个方面来说,就是中世纪晚期德语的一种。在更为古老的德国西部,劳动力的短缺带来了农民境况的改善,因为领主们试图留住越来越稀缺的劳动力。而在东部,因为领主们试图从较少数量的劳动力身上榨取更多的利益,之前相对自由的农民们却发现劳动力剥削的情况日益严重,他们的地位也越来越受限制。于是,在这些地区发展出了晚于德国西部的“第一次”农奴制的所谓“第二次农奴制”(second serfdom,又译再版农奴制)。15世纪后半叶,人口再次增长,整个欧洲人口超过了6000万人。16世纪初,德国人口大约是16万人。从15世纪开始,由于土地和资源压力的增大,尤其是在德国西南部,爆发了周期性的农民运动。

1254年,腓特烈二世的儿子康拉德四世驾崩,霍亨斯陶芬王朝绝嗣,德国政治迎来了一段空位期。1273年,哈布斯堡家族成为奥地利、施泰尔马克(Styria,又译诗蒂里亚)和克拉尼斯卡(Carniola,又译卡尼鄂拉)的统治者,并且居然将这个地位一直保持到了1918年。从1438年开始,哈布斯堡皇帝就几乎不间断地继任皇位,直到1806年神圣罗马帝国灭亡。在哈布斯堡初期的皇帝鲁道夫(1273—1291)和他的儿子阿尔伯特一世(1298—1308)的统治下,帝国的中央权力得到了加强。然而,在查理四世统治期间进行的宪法改革承认了帝国内部地方政治实体的建立,稳定帝国局势长达四百年之久。1356年,查理四世(1346—1378)在纽伦堡颁布了金玺诏书(the Golden Bull),将七大诸侯封为七大选帝侯(electoral princes),并制定了皇帝选举的相关细则。查理四世为选帝侯制度打下的基础一直持续到了1806年。此外,令他流芳后世的还有他对其出生地布拉格的建造,包括帝国法庭、布拉格附近的城堡(比如卡尔斯泰因城堡),以及1348年建立的布拉格大学。14世纪末到15世纪初,相比诸侯的地方权力,帝国的中央权力日益衰落。15世纪末,有两股势力影响着德国政治:一是帝国议会(Imperial assemblies),或称Diets(Reichstage),由皇帝、诸侯、基督教会各领地的主教、独立骑士以及帝国直辖城市的代表们参加,讨论影响全帝国的重大问题。二是地方的领地议会(territorial assemblies),通常由诸侯与地区内较为上层的阶级代表进行会谈,这种合作关系后来被称为“议会邦国”(Ständestaat)。通过这些领地议会(或称Landtage),能够获得有影响力的群体的同意并提高税收,这在当时是很重要的。市政府也基本实行寡头政治。

到1500年,现在被称为“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的政治版图已经变得极其复杂,不同王朝和基督教会的各个领地纵横交错,帝国的直辖城市和独立帝国骑士的城堡则零星地点缀其中。当时共有七个选帝侯公国,大约25个主要的世俗邦国、90个基督教领地、100多个伯爵领地,还有许多较小的勋爵领地和城市。正如杜·布雷(Du Boulay)所说:“中世纪晚期的德国是个碎片政治的海洋,其中漂浮着一些大块的碎片。”这个碎片的集合体由广阔的帝国松松地守护着。然而,皇帝所担忧的却不仅仅是帝国内部的统治,因为他的权力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家族的领地。哈布斯堡的统治涵盖了1479年通过联姻获得的低地国家,并与查理五世(1519—1556年在位,1558年驾崩)统治的阿拉贡、卡斯蒂利亚(或译卡斯提尔)、意大利(那不勒斯和西西里地区)以及勃艮第都有利益相连。15世纪后期,哈布斯堡王朝的视野和政治活动不再仅限于德意志帝国,而是扩大到了整个欧洲。由此构成的不只是帝国权力的优势,同时也是潜在的弱点。

中世纪晚期的德国在文化与精神领域发生了重大的转变。中世纪盛期的骑士文学更加丰富,但和描写城市生活的文学作品相比,仍显得相形见绌。吟唱宫廷诗歌的诗人被数量更多的城市“民众诗人”(master-singers)所替代,其中最著名的是16世纪的一位来自纽伦堡的鞋匠汉斯·萨克斯(Hans Sachs)。14世纪中期,占主导的日耳曼语言转变为了早期新高地德语。法律也开始编纂成典,早在13世纪早期的《萨克森明镜》(Sachsenspiegel)中就记载了萨克森的习惯法;后来罗马法复兴,这样,就在日耳曼法和英国普通法系之外形成了第三种法系。14至15世纪建成的许多大学,现在仍然是著名的学术中心,其中不仅仅包括布拉格大学,还有维也纳大学(1365)、海德堡大学(1386)、莱比锡大学(1409)、蒂宾根大学(1477)和维滕贝格大学(1502)。这一时期的学术语言还是拉丁语,不过方言散文也在发展,而在由教会神职人员组成的旧知识阶级之外,还出现了一个由专职官僚、律师和世俗学者所组成的新的知识阶级。德国的人文主义采取的是反神职人员和反教皇的态度,并试图在历史背景中解读《圣经》。

教会保持着自身在政治、经济、知识和文化领域的重要地位。上流社会的主教常常还是封建领主。而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基督教会的统治可能比世俗领主更可怕,因为一旦犯错,就可能同时根据教会和世俗的法律被处以双倍的罚金。不过,不能将“教会”和“宗教”理解为内部毫无纷争的单一实体。教皇体制所涉及的权力关系非常紧张,从中世纪盛期起,教皇自身就一直处于政治的泥沼之中(包括法国籍教皇统治期间,在阿维尼翁城发生的“巴比伦囚禁”)。教皇和大公会议的职责引发了矛盾,在大公会议主义者(conciliarists)看来,世界性主教会议的权力应在教皇之上,但他们失败了。如果我们将中世纪晚期的纷争看作是世俗的人文主义和教会的经院哲学之间的斗争,那么我们就把问题简单化了。加百列·比尔(Gabriel Biel)等人追求新的宗教解释,当时宗教虔诚的主流解释,例如现代灵修(devotio moderna,强调内心世界,通过超脱世俗获得救赎),被认为影响了后来的宗教改革。也有许多异教传统在民间流传:在波希米亚,扬·胡斯(1369—1415)的追随者,被称为胡斯信徒(Hussites);14世纪波希米亚的瓦勒度教派(Waldensians);15世纪的阿尔比教派(Alpine valleys),还有一些无法自圆其说的异教思想。民间的宗教应该没怎么受到神学争论的影响。历史学家才刚刚开始搜集历史资料,他们想知道当时不识字的民众的宗教体验和惯例,史学界也对民间的“基督教化”(Christianised)的程度问题争论不休。但很清楚的是,在中世纪晚期的民间宗教里有高度的魔法成分,人们借此理解神秘莫测、险恶严苛的自然和人类社会。中世纪晚期,教会将这些魔法元素吸收进了基督教的仪式当中。这些模仿地狱、恶魔和火焰的仪式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而纽伦堡艺术家阿尔布雷希特·丢勒(Albrecht Dürer)的绘画和雕刻作品更是展现了死亡无处不在,让人们对于死后的世界更为敬畏和担忧。这种担忧让教会有利可图。教会规定通过善行能够获得赎罪,而善行包括向教会的捐款。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中世纪晚期的生活和五百年前一样,仍然恶劣、残酷而又短暂。宗教和魔法提供了一整套强大的、难以分辨二者界限的方法,来解释和控制对生活的经验。同时,神职人员作为教会的官方代表,常常成为人们仇视和攻击的对象。

图5 艾克·冯·雷普戈(Eike von Repgow)《萨克森明镜》中的一页,图中描绘将城堡作为采邑授予臣子的景象。沃尔芬比特尔(Wolfenbüttel)的奥古斯特大公图书馆(Herzog-August-Bibliothek)藏。

到公元1500年,德国已经形成了和英法较为中央集权的君主制度大不同的政治体制。历史学家已经花费了大量的时间,试图解释中世纪德国王权的孱弱。学者们注意到了一些因素,比如德国相对较大的国土面积。而对于那个没有现代交通设施的时代来说,中央权力更难管制地方。另外,德国缺乏明显的地理边界和清晰的边疆。但最重要的因素,仍是权力结构和权力分配。地方的权力委任模式(在前工业时代的社会中是必要的)导致了不同的政治结果。比起一心要扩大王朝版图的世俗领主来说,独身神职人员的采邑无法继承,因而对国王更为忠诚。不过,在法国的神职人员占有零星的土地,并努力维护中央权力的同时,德国的主教作为封建领主却在短时间内积聚了大量的财富和权力,教会日渐从国王的手中溜走了。国王也不可能直接让外地人当公爵,更不可能分给他采邑,因为外地人虽然不会发展成本地的势力来对抗国王,但比起国王授予的采邑,在自由保有的土地上更容易进行有效的市政管理。另外,中世纪欧洲国家中不同贵族家族的特征、德意志国王的选举本质、在一些重要的危机时期国王的坏运气也是导致德国王权孱弱的重要原因。很明显,任何对此的解释都会提到一系列的因素,它们不仅仅是老生常谈的那些,比如对意大利的政治投入和叙任权斗争的结果。但是,在所有的这些讨论中,我们都必须注意到,认为中世纪德国的王权孱弱是个严重问题的,多是19世纪和20世纪的历史学家,而非现代人。因为对于前者来说,民族和国家是最自然的政治单元;而对于后者,政治的体验则局限在个人和地方上。因此,对现代人来说,比这个问题更有意思的,恰恰是其相反的一面:为什么中央集权的国家(后来的民族国家)是资本主义以及工业社会的政治基础呢?这些国家被后资本主义下新形式的跨国经济联邦取代的可能性又有多大呢?也就是说,可以在更广泛的视角下解读德国的政治体制,而不仅仅将它看作是“失败”、“扭曲”、“迟来”的后继者。此外,如果从长远的视角来看,中世纪晚期德国多姿多彩的城市和精神生活,实际上为后续的西方文化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这一点也是不容忽视的。


[1]Hansastadt Hamburg的缩写。——译者注

[2]Hansastadt Bremen的缩写。——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