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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爵本位到官本位》序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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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年前,我的研究兴趣被中国古代官阶制占用了。初步的思考结果,曾结集为《品位与职位:秦汉魏晋南北朝官阶制度研究》(中华书局2002年版)。在此书中,我尝试运用“品位分等”和“职位分等”概念,构建了一个分析框架,把传统王朝使用的各种等级序列,如周代爵制、二十等爵、秦汉禄秩、魏晋南北朝的官品、中正品、勋品、将军号、文散官和文武散阶制等,编织到一条连贯的变迁线索之中;在此基础上,对传统官阶制度的三千年演变,提出了一个五阶段的分期模式。

此后我一度想结束官阶制研究,另觅课题,但张家山汉简《秩律》又把我拉回来了。张家山汉简的公布出版,为战国秦汉的官阶研究提供了新鲜资料。《二年律令》中的《秩律》,加上其他相关律文,透露了秦汉间秩级变迁的许多前所未知的细节。我的《品位与职位》一书,还未及利用那些材料。后来阅读《二年律令》时,很偶然地注意到了“宦皇帝者”的问题,它展示了一种特别的官员职类管理方式,具有明显的早期社会色彩。以“宦皇帝者”为线索,还可以揭示汉代“比秩”的起源,从而发掘出汉代官阶的一些微妙之处。进而《秩律》所提供的秩级结构成为一个新的参考点,把它跟先秦秩级、汉初秩级以及其后的秩级变动联系起来观察,则战国秦汉间禄秩序列不断伸展扩张、并与爵级并立的进程,就将更清晰地呈现在人们的面前。

禄秩变迁过程的清晰化,只是个细部的推进而已。怎样由此深化对秦汉帝国等级结构的认识呢?这就得扩大视野了。《品位与职位》一书出版后,朋友们提出了一些宝贵意见,我也在进一步思考传统官阶制的结构与变迁。这时候就强烈感受到,各个细部的考察,应在更系统的理论背景下展开,才有利于确定其宏观意义。像“结构”指的是什么?“变迁”应着眼于哪些线索?传统官阶制的研究对象是什么?它应如何界定,才有利于研究的进一步深化?甚至一些基本的理论前提,都有待澄清。比如说,如何理解皇权、官僚和贵族的关系,就遇到过若干很不相同的认识。好比建一座楼,即便你只承担某一部分的修建,或只搞水暖、电气、装潢什么的,那也得在着手之前,对那座楼的样子心中有数。而在眼下,我感到了一套“话语”的缺乏,一套可资描述传统官僚等级管理制的概念的缺乏。

于是我来尝试描绘搭建。首先“官阶研究”只是一个粗泛说法,若将之具体化,则它应包括历朝各色等级和品位序列,甚至包括一切具有等级或品位意义的制度安排。相应的研究任务,可以确定为二:官员的分等与分类,及官职的分等与分类。官职的分等与分类,主要是个官制史的问题,我是在其与官员分等分类的关系上,加以考虑的。就是说,着眼点置于品位与职位之间的关系之上。进一步说,传统官阶制的一个重大特点,就是职位结构与人员结构之不对称,后者远远大于前者。许多重大问题,就是由此而生发出来的。统治者制定官阶的基本出发点有二:身份考虑与运作考虑,由此将导致不同意义的位阶安排。在结构样式上,传统官阶可称为“一元化多序列的复式官阶体制”,它由多种功能不同的位阶彼此搭配链接而成。而位阶的不同功能,可以通过其构成要素来表示。那些要素可以概括为五:权责、俸禄、资格、特权、礼遇;对“五要素”的配置方式加以解析,有助于更精细地辨析各朝代对分等和分类的不同处理。从职位分等与品位分等的关系看,传统官阶发展可以分为先秦、秦汉、魏晋南北朝、唐宋、明清五大阶段。其间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的变迁有“四线索”,即,那些事涉贵贱之分、士吏之分、文武之分和胡汉之分的品位安排。官员地位处君、民之间,其官阶是在君、民之间被规划的,所以官阶的整体意义,涉及了君与臣、官与官、官与民三个层面。应从等级金字塔的三层面架构中,考察传统官阶的社会整合与社会调控功能。

对《秩律》进行若干具体考察、推敲作为前提的理论概念的同时,我还在思考秦汉官僚品位结构的问题。所谓“品位结构”,就是官员与官职分等分类的特定样式。某王朝品位结构的特点,是与前后时代的差异中比较而言的。倘作最简单表述,我想可以用“爵—秩体制”,来概括秦汉帝国品位结构的特点;它是在与周代的“爵本位”体制和后代“官本位”体制的比较之中,显示出来的。在秦汉的各种等级安排中,“爵”与“秩”是两个支柱。“爵”即封爵和二十等爵,它们主要用以安排身份,而且是用一种富有传统色彩的方式安排身份的;“秩”即“若干石”秩级构成的禄秩,它用以保障行政,而且是用一种“以事为中心”的、具有浓厚“职位分等”色彩的方式来保障行政的。爵、秩是彼此疏离的,主要表现是不能依爵得官,爵、秩间缺乏等级对应性,所以说秦汉品位结构具有一种“二元性”。“爵—秩体制”既体现了早期“爵本位”传统的深刻影响,又显示了秦汉间官僚政治发展的巨大动量。秦汉帝国的蓬勃政治活力,不能说与此无干。

当然,“二元性”并不是说秦汉的统治阶级分裂了,“二元性”只是就等级管理手段的新旧杂陈而言的。而且,“爵—秩二元体制”的提法只是简而言之,秦汉等级秩序还有更多松散粗疏之处。在管理高低不同、职事不同、身份不同的各色官职与人员时,各种等级安排疏离错杂,缺乏一元性、整体性和精致性。好比刚刚结合起来的一伙创业者,虽已采用了公司的职称头衔,但亲朋旧友同学战友之类关系又搀杂其中,谁大谁小、什么事谁说了算,还不是很确定的;还不像历时悠久的大公司那样,等级清晰而秩序井然。但随“帝国公司”的不断发展,随新式行政吏员的逐渐“官僚化”、并向一个“官僚阶级”演化,“爵—秩体制”的“二元性”,还有各种位阶间的散漫关系,就逐渐发生变化。以魏晋官品的出现为标志,传统官阶制初步进化为一种多序列组成的、充分一元化了的“官本位”体制。简言之,周代的“爵本位”体制,经由秦汉具有二元性的“爵—秩体制”,再逐渐进化为一元性的“官本位”体制。在这个过程中,权责、俸禄、资格、特权、礼遇的配置方式,“贵—贱”、“士—吏”、“文—武”方面的相关安排,“君—臣”、“官—官”、“官—民”的等级关系,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动。

综上所述,这份研究将包括三部分的内容:第一是由《秩律》引发的若干秩级考证,第二是对中国官阶研究框架的理论思考,第三对秦汉帝国品位结构及其变化的阐述。第一项内容相当琐屑,我想不会有很多读者关心那些繁杂的细节,为了阅读方便,我把本书分成了两大部分:后两项内容放在“上编”部分,对《秩律》的细节考证置于“下编”;而由《秩律》考证所引发的较重大论题,则在上编中提供综述。也就是说,有些论题将同时出现于“上编”与“下编”,如战国秦汉禄秩序列的伸展问题,“比秩”问题,“宦皇帝者”问题;但“上编”重在阐述分析,“下编”则为“上编”的阐述提供细节考证作为基础。这样,无须了解细节的读者,就可以免去阅读“下编”时的琐细之感了。最后还须说明,本书的叙述有时会有一些跳跃性。因为本书相当于《品位与职位》一书的续篇,《品位与职位》中业已阐明的论点,本书往往予以简化。由此造成的跳跃感,只要读者同时参考《品位与职位》,问题就不大了。

本书的写作拖得比较久。下编部分完成较早。曾以此申请了一个科研项目,题为“秦汉官阶制与早期帝国官僚等级结构研究”。但中间一度被冕服问题吸引,旁置了很长一段时间。承担项目的不便之处,是把人套住了,与学术兴趣的随时转移相冲突;好的地方是有压力,到期就得“交货”。眼看不“交货”不成了,赶紧回到原项目上,把上编完成,鸣锣收兵结项。但服饰方面的收获对本书也有帮助,使本书充实了一些,由此有了第四章“冠服体制”的内容。然而因赶进度,近年学界在《二年律令》上的新成果,就不及一一参考了。视野之外,肯定还有很多论著该看没看。年龄增加伴随着精力衰减,“流光容易把人抛”,体力、精力和写作能力的下降,是无可如何的事情。幸好电子资源带来了一些便利,节省了不少跑图书馆的时间。编辑孙晓林先生仔细审读书稿,纠正了很多疏误错漏,谨致谢忱。

2007年9月10日